政府采购是越来越规范,但政府采购争议案件却在逐年大幅增长,这说明供应商法治意识在不断增强。加之,政府采购的质疑投诉救济渠道十分畅通,因此很多供应商都是利用合法渠道主张权利。在纠纷处理中,行政裁决具有调解效率更高、成本更低、专业性更强、程序简便的特点,有利于促成矛盾纠纷的快速解决,发挥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
因此,为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机制,加强专业监管队伍建设,甘肃省正在大力推进行政裁决机制。甘肃省财政厅、白银市财政局、武威市财政局、白银区财政局、凉州区财政局为该省的行政裁决示范建设试点单位。试点单位将通过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示范建设,推进和完善执法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政府采购活动争议的重要作用。
为做好行政裁决工作,甘肃省财政厅要求首先要建立行政裁决工作机制。试点单位要对现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中设立的行政裁决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明确权责清单。同时,细化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流程,行程涵盖受理、调查、专家审查、律师意见、决定、处罚、送达、行政复议及诉讼应对等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标准。如甘肃省本级在收到投诉人的投诉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投诉条件的,在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等等。
其次,创新行政裁决工作方式,结合“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推动政府采购行政裁决纳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积极推进线上受理业务。
最后,各级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专职机构,要充实配备得力人员,高度重视每一项投诉案件,研究好每一个细节,落实好每一项政策,切实做到拿准尺度、把准精度、公正裁决。有条件的可以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全程协助办理,实行横向律师协助、纵向专家合议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