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缓解供应商资金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广东省财政厅决定在政府采购领域引入电子保函方式,鼓励和引导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通过电子投标(响应)保函替代投标(响应)保证金采取银行转账等缴纳方式。
广东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的电子保函子系统拟于近期上线试运行,为参与省级政府采购电子交易项目的供应商提供电子投标(响应)保函的申请、开立、传输、管理、运用等全流程在线电子化服务。电子投标(响应)保函与银行转账等投标(响应)保证金缴纳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电子投标(响应)保函保费由进驻广东省金融服务平台的银行、保险公司、专业担保公司等担保机构在平台上自行公开。供应商自愿选择办理,并自行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