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进口医疗设备核准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进一步规范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品的采购行为,近期,中山市财政局联合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出台了《中山市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该清单明确了全市各公立医疗卫生单位采购《中山市公立医院政府采购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清单(2020年)》之内的医疗设备进口产品时,无需再履行进口产品采购审批程序,直接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进行采购。采购过程中,不得拒绝国内产品参与竞争,不得在采购活动中对国内产品实行歧视性待遇,不得对不同来源或不同品牌的进口产品实行差别待遇。该清单的有效期暂定为两年(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日),涉及的医疗设备多达90种。
文件的出台减少了重复论证是否采购同类进口医疗设备的工作,有效地节约了采购资金和时间成本,有利于提升政府采购效率。中山市财政局不再对于清单内进口医疗设备的进行核准采购,减少了政府采购环节,提高了政府服务效率,优化进口产品政府采购管理。
由于医疗设备涉及多学科、品种繁多、差异性大并与临床密切结合,部分公立医疗卫生单位不熟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有关政策法规,对医疗设备市场情况缺乏了解,在采购医疗设备时容易盲目崇尚采购进口医疗设备,因此可能导致在采购过程中违规操作、明招暗定的违法行为。文件的出台能有效地引导公立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合理选择进口产品或者国产产品,减少采购廉政风险,对采购国产首台套创新医疗设备产品有一定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