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建章立制
中心通过建立协调机制,明确标准化工作要求和防控措施,形成了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
一是明确职责分工。厘清集中采购机构与采购人、监管部门、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工作中的职责与分工,建立不同责任岗位之间协同工作机制。集中采购机构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始终保持客观公正公开公平,依法依规组织政府采购活动。
二是明确岗位职责。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梳理不同业务、不同环节、不同岗位需要重点控制的风险事项,划分风险等级,建立规章制度,合理确定岗位,做到权责相依,相互监督。
三是实施定期轮岗。按照政府采购岗位风险等级设定轮岗周期,定期调整人员岗位。
加强队伍建设 提升业务水平
一是多方式加强交流学习。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邀请政府采购领域专家来中心授课,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熟悉程度和理解深度。
二是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将开展政府采购领域的政策研究和案例分析常态化,随时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改进工作方法。
三是学干结合。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定期召开“业务回顾会”,交流心得体会,总结工作经验、查找不足,及时解决出现的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
四是积极开展业务调研。通过对采购人以及供应商的沟通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完善管理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五是指导各市区开展政府采购业务。中心定期派业务骨干赴市区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平台操作培训等,推动全省政府采购业务规范化、标准化。
坚持分段管理 实行岗位分离
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按照项目实施过程合理确定各阶段工作内容和岗位职责。
一是严格执行岗位分离。每个项目按照委托代理、任务分配、采购文件编制、开评标组织、公告发布、保证金管理、现场监督、询问质疑答复、档案管理等环节设置不同岗位,建立岗位之间的制衡机制,各岗位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确保单独一个人或者单独一个岗位都不能独立操控采购项目。
二是把控重点关键环节。如采购文件的编制、开评标组织,重点岗位实行AB岗制度,由两人以上共同办理,并明确负责人员。AB岗在工作中不仅相互监督,还能查漏补缺。
三是重点审核发布内容。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结果公告等对外发布内容要重点审核,在AB岗互审制的基础上,增设审核审定两级审核制,对照要求逐层把关,对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时发现、及时纠正。
完善技术保障 减少人为干预
充分发挥电子信息技术在政府采购内控管理中的作用,打造“制度+科技”廉政风险防控前沿阵地。
一是建设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实现政府采购项目注册、场地预约、采购公告发布、供应商获取文件、中标(成交)公告发布、文件存档备案等功能,根据项目授权模式,设置严格内部岗位流程审批机制,清晰显示审批的进度和审核意见,实现操作全过程留痕;二是上线保证金系统和电子开评标系统;三是配备全方位监控系统。中心每个开评标室配备视频监控和拾音系统。
加强廉政建设 强化运行监督
牢固树立廉政意识,中心推出一系列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的措施,确保政府采购交易公平、公开、公正。
一是加强教育,警钟长鸣。积极组织各类廉政学习,观看廉政教育片等活动,不断加强人员廉政意识。
二是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中心网站对规定公开信息全部进行公开,使工作重点环节及关注的焦点都在社会监督下运行,防止腐败的滋生。
三是充分发挥内部监督、财政和纪检监察等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采购项目的常规审计和专项审计。畅通问题反馈和受理渠道,通过检查、考核和设置监督电话等多种渠道查找和发现问题,有效分析、预判、管控和处置风险。(整理/董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