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清退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各供应商:
根据北京市清理偿还政府欠款专项工作方案的的要求,中心拟对以前年度供应商未及时办理退还手续的投标保证金(含一次性投标保证金)、协议项目执行到期未退的履约保证金进行集中清退,请各供应商财务认真清查核对,如在我中心尚有未退还的保证金,请按照附件说明要求及时办理清退事宜,集中清退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15日,逾期不退责任自负。
联系人:向卡、张红
电 话:83916729 、83916723
传 真:83916724
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