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
鲁政办字〔2016〕16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6年上半年,省审计厅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受省政府委托,省审计厅向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了《关于山东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并将该审计工作报告通过省审计厅网站向社会公布。9月6日,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安排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和省政府要求,现就做好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维护整改工作的严肃性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及《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4〕48号文件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号)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同时,要做好省人大常委会对有关整改情况开展专题询问、质询和对特定问题进行调查的准备,进一步强化法治意识,切实把审计整改作为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具体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强化措施,加强整改,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亲自管、亲自抓。各主管部门要敢于担当,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具体研究部署、推进落实。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不折不扣地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三、健全制度、标本兼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针对财政财务管理中出现的薄弱环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逐项梳理,通过进一步健全制度办法,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财政财务管理。有关主管部门要积极牵头督促整改,及时调度汇总整改情况,从系统、行业的高度研究解决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和贯彻落实,完善制度设计,建立长效机制。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要加强规律性研究,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由点及面整改, 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四、相关要求
(一)责任分工。各市人民政府负责本级及所属县(市、区)整改工作的调度、审核和汇总工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报告以市政府名义上报。省直各部门既要负责上报本部门整改结果,也要负责督促、汇总和上报主管范围内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财政、发展改革、地税等重点部门整改结果,将作为审计整改报告附件,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整改要求。《山东省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清单》由省审计厅发送各市、各有关部门。各级、各部门要对照问题清单,逐项、逐条整改,形成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正式文件),于2016年11月底前与整改证明材料和整改清单(一式三份)一并报省审计厅。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应全面、真实反映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应说明原因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各级、各部门要持续督促、调度整改落实情况,2016年年底前将后续整改资料报送省审计厅,并将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其他事项。未列入2015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的部门、单位,也要对照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