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采购文件范本和操作规程,现就启用新的采购文件范本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按要求遵照执行。
1、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在《长沙市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下载《采购文件范本及附表(2015二)》,并按格式要求编制采购文件和发布采购信息。
2、服务类公开招标项目,参照货物公开招标范本格式并根据项目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招标文件。
3、对于正在予以实施尚未完成采购程序的项目,须根据序时进度及相应流程要求,按新的采购文件范本及附表的要求执行。
4、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操作流程,督促和要求评审专家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开展评审工作,确保评审程序到位且合法。对采用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及单一来源采购的,在进行成交结果公告时,应保证成交结果与一并提交的中标供应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一致。
5、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长沙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