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预算单位,各区县财政局:
按照《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库〔2014〕33号)和《关于做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财办库〔2014〕448号)要求,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自2015年起开始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区县级预算单位应于2015年底前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但在实施过程中,陆续收到部分市级预算单位反映,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内无法查询到单位信息,给购票工作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为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机票管理改革,方便公务人员购票,现请各市级预算单位和区县财政部门报送本系统、本区县预算单位机票管理基本信息,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格式
预算单位信息通过EXCEL表格进行提交,由一级预算单位(市级,下同)及各区县财政部门将本系统、本区县预算单位信息汇总后,统一报送市财政部门。预算单位信息表见附件。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各一级预算单位及各区县财政部门将本系统、本区县预算单位基本信息汇总并核实无误后,各一级预算单位于2015年8月30日前,各区县财政部门于2015年9月30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将预算单位基本信息报送市财政部门,邮件中需注明报送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并应以附件形式上传预算单位信息表EXCEL版和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若在信息收集与报送过程中遇到相关问题,请拨打电话:
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 刘洋 022-23303740转2813
中国民航清算中心 010-84669230或010-84669232
报送邮箱地址 tjcgjipiao@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