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了规范通信短信息服务行为,维护短信息用户的合法权益,我部起草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网址:http://www.miit.gov.cn),进入“政策法规司”子站点击“意见征集: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电子邮箱:law@miit.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工业和信息化部政策法规司(邮编:100846)。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4年12月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