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
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长财采发〔2021〕1号
各财政所、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鄂财函〔2021〕2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县财政局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压实责任
各采购人要提高对此次专项清理工作的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按照“谁建立、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覆盖清理,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督促本部门的采购人开展清理工作,同时要带头搞好自身的清理,防止“灯下黑”。
二、统筹推进
各主管部门和采购人要把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与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的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切实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清理,建立清理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三、报送要求
各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本系统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工作,各财政所负责汇总本乡镇的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自查和清理工作,清理报告及“三库”清理统计表由各主管部门和各财政所加盖公章后将扫描件上报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股。
报送时间:于2021年2月28日前。
报送邮箱:349647406@qq.com。
联 系 人:田晓艳。
联系电话:0717—5321560。
附件:1.湖北省“三库”清理统计表
2.《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