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
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持续推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以下简称通知)和省财政厅对清理工作的要求,决定在全县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如期完成清理任务
此次专项清理是优化我县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各采购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成立工作专班,按照“谁建立、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全覆盖清理,确保清理工作高质量如期完成。
二、统筹推进,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各采购单位要把此次专项清理工作与前期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规定和做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专项清理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安排,严格按照财政部通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和清理,坚决取缔各类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对发现的问题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清理,建立清理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主管预算单位负责组织督促所属单位开展清理工作。
三、认真清理,及时报送相关结果
各预算主管单位于2021年2月28日前汇总所属单位自查和清理情况,将清理报告和附件1加盖公章后扫描传至县财政局采购办。
材料报送:戴年翠:0717-2888050,QQ270530397
王俊:0717-2888050,QQ357957506
附件:1、秭归县“三库”清理统计表
2、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的通知(鄂财函〔2021〕20号)
秭归县财政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