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写错,中标结果有效吗?

政府采购信息网 李璞 2025-02-21 10:44:26

关键词

案例回放

某县应急抢险救援救灾物资采购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该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60万元。经过谈判,G供应商成交。S供应商对该成交结果提出质疑,并对质疑答复不满后提出投诉,投诉事项为:成交供应商G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虚假信息。投诉指出,该项目采购中有两项采购标的为无人机的空吊系统套件、智能飞行电池等,《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到的该采购标的的制造商“xxx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涉嫌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请求中标无效。

财政部门经调查,经核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确实无“xxx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的记录。财政部门查看该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成交物资清单,上述采购标的的制造商确实如G供应商所说写的是“xxx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财政部门认为,《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实质性响应文件,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错误使得无法确定其提供的货物是否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无法确定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下简称46号文)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要求。另外,在该项目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也无法核验该项目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商具体信息,财政部门经过多方考虑认为该项目成交无效。

问题引出

《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名称写错,中标结果有效吗?

专家点评

本案例中,成交供应商G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无人机的空吊系统套件、智能飞行电池的制造商“某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的信息为从业人员296人,营业收入为18963.52万元,资产总额为3522万元,属于中型企业,该制造企业符合要求。如果《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信息无误,G供应商成为成交供应商是没有问题的。

但是,根据46号文及相关判例,《中小企业声明函》是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唯一法定证明文件,其内容真实性直接影响投标资格。若成交供应商G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错误填写导致无法确认货物是否符合中小企业制造要求,就会影响其中标资格,导致成交无效或合同取消。

如果G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企业名称出现的确实为“笔误”的情况,例如《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货物清单中制造商的名称有一项写错了:评审专家发现该问题后,可通过澄清程序修正。但由于《中小企业声明函》和货物清单两处制造商均写错,评审专家就无法通过澄清来纠正。因为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为书面评审,无法核实制造商的具体名称。

因此,本案例中,财政部门认定中标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错误使得无法确定其提供的货物是否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并认定成交结果无效,这种处理是妥当的。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第五十一条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广告

深耕采购,死磕采购。既具理论高度,又兼实务特色,让你从外行到高手。公共采购在线大学堂!请扫码关注——采购学园,新鲜的“图说政采”等你来看!

采购学园

网友评论
个人头像
  • 暂无评论,欢迎您发表观点!
意见反馈
反馈类型:
问题描述:
0/500
联系方式:
0/30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