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开标时未检查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合规吗?

政府采购信息网 张建芳 2024-07-12 12:50:24

关键词

案例回放

某湿地保护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预算243万元。经评审,A供应商以232万元的报价中标。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 B供应商提出质疑,称:开标现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核对投标供应商必要的原件,并且不核对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是否是本人及其身份证原件,开标过程不规范、不专业、走过场。采购代理机构的开标组织工作存在重大过失,要求认定采购过程违规,应重新开展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答复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未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且本项目自招标文件公告到开标之日,未收到供应商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故B供应商提出的质疑事项已超过法定期限,因此B供应商的质疑不成立。

问题引出

开标现场,代理机构未核对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合规吗?

专家点评

案例涉及的主要是开标现场管理的问题,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以下简称87号令)第四十条、四十一条、四十二条相关规定,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因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要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开标程序和秩序。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开标后,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还要对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编写的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投标人代表还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那么,在开标现场,代理机构需要核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信息吗?

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政府采购相关负责人王炜林告诉记者,如果是线上开标一般由供应商投标代表登陆该供应商的账户操作,可以认为投标代表登陆其账户后作出的操作代表该供应商的真实意思表示。线下开标,如果供应商未安排投标代表参加,则视同供应商认同开标结果。

要注意,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行为对采购程序的进程具有法律效力。淮北师范大学招标投标管理中心主任余磊认为虽然法律和本项目中的采购文件未要求供应商在开标现场提供身份证原件,但是涉及签字确认开标结果、评审过程中必要的澄清等,如果不核实供应商投标代表的身份信息,无法确认澄清的有效性。因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审查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确有必要,应当检查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张蔷提醒,本案例中B供应商是对开标的过程和结果提出的质疑,属于对采购过程的质疑,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其法定质疑期限适用“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计算原则,而不是针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其属于对招标文件的质疑且已经超过质疑期限是不对的。

本案例中B供应商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财政部门通过调取监控、调查等手段,查证属实的,可以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违规做法予以相应处罚。如果确认参加开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无误,应当认定质疑成立但不影响评标结果,不影响采购程序的继续进行。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 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第四十一条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第四十二条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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