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案例回放
6月5日,某市人民医院3D腹腔镜系统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00万元(该市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为400万元)。6月16日,该项目发布成交结果公告。6月15日,A供应商提出质疑,认为该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不符合法定适用情形,应修改采购文件重新组织采购。因对质疑答复不满,于6月25日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财政部门认为,A供应商认为采购方式不符合法定适用情形,但并未提供事实或法律依据,仅基于对《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以下简称214号文)第三条的理解。另外,214号文第三条已明确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可以适用于技术较复杂或者专业性较强的货物采购。本项目涉及的3D腹腔镜系统并无证据为通用设备,采购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提出更高技术要求,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符合214号文的规定。最后认定A供应商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驳回投诉。
问题引出
1.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方式提出质疑吗?
2.医疗设备能不能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专家点评
问题一:政府采购资深人士顾澄珊认为,本案例中,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方式提出质疑。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相关质疑投诉权利。供应商认为采购方式适用情形不合理或违规,可以通过质疑投诉的方式,要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山东省临沂市人民医院招标中心主任吉利侠认为,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方式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等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提出质疑。
“供应商可以对采购方式提出质疑。但公开招标项目经财政部门批准转为非招标采购方式的,不能再提出质疑。”广东高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志坚补充道,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采购方式,已属于具体的行政行为,如果对此有异议,属于行政复议或诉讼范围,所以不存在提出质疑的前提;而其他采购方式,是采购人依法选择的结果,属于采购活动的一部分,所以可以提出质疑。
问题二:江西省龙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廖欢认为,本案例中,3D腹腔镜系统属于医用内窥镜品目,该设备有详细的技术参数,属于需求明确的货物采购,应采用询价、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如果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应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
顾澄珊认为,有些医疗设备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根据214号文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竞争性磋商作为一种合法的采购方式,适用于特定情况下的采购项目。在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中,如果存在特殊要求或技术难题,竞争性磋商可以被用作一种有效的采购方式。但采购人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遵循程序和条件来选择适当的采购方式,确保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
吉利侠认为,不能一概而论。根据214号文第三条规定,技术复杂的医疗设备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常规或技术简单的医疗设备不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但在实践中,医疗设备技术是复杂还是简单难以界定。另外,不少医疗机构也认可“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医疗设备可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观点。
另一位业内资深人士认为,根据214号文第三条规定,货物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情形包括: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常规医疗器械一般属于通过国家注册的、可以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货物类别,不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但在实践中,不排除医疗单位认为某些特殊设备、器械具有“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情况,或者具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的情况。如情况属实,则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的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开展采购:
(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三)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第十条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