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案例回放
某学校委托代理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课堂革命典型案例建设。采购需求中要求案例应凸显职业教育教学特点,落实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深入开展项目教学、模块教学、情景教学、理实一体教学等新型教学模式改革。案例应包括背景、做法、成效、反思等要素,主题突出、层次分明、特色鲜明、资料详实、图文并茂、语言生动,富有感染力,体现具有创新性、突破性、实效性、典型性,案例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应坚持原创性,不存在思想性、科学性和规范性问题,没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磋商小组与A供应商开展磋商时,A供应商第一轮报价为200万元,最终报价为240万元。均未超过采购人预算。在磋商过程中采购需求没有变化,最终报价比第一轮报价高,该代理机构也是首次遇到这种情况,特向财政部门发问,是否可以要求供应商重新报价。
问题引出
1.磋商过程中采购需求没有变化,供应商最终报价可以高于第一轮报价吗?
2.竞争性磋商项目最终报价后,供应商报价太高,采购人能否要求重新报价?
专家点评
针对问题一,易采通App有问有答频道金牌答人万玉涛表示,如果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磋商过程中采购需求没有变化,供应商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那么,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可以高于第一轮报价,因为《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并未禁止供应商最终报价不能高于第一轮报价高。
“没有经过多轮磋商,采购需求没有实质性改变,后续报价也就没有意义。磋商文件可以规定经过多轮磋商后续报价不变或改变的规则,因为磋商因素影响后续报价,但受预算金额的限制。”邵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副科长邓志鹏补充到。
为什么会出现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这种特殊情况呢?在万玉涛看来,如果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第一轮报价,可能存在专家、采购人代表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泄密的情况,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启动监督检查。
针对问题二,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永嘉表示与万玉涛的观点是一致的。他们认为,竞争性磋商项目最终报价后,供应商报价太高,采购人不能要求供应商重新报价。一般磋商文件都会规定报价次数。在具体磋商和报价环节,不能随意增加报价次数。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而且要求提交最后报价后,又再次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有损政府采购活动的严肃性。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