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以个性化性能取代共性要求,是否指向特定产品?

政府采购信息网 蒋莉蓉 2022-08-22 15:06:17

关键词

案例回放

2020年11月24日,A公司就“某市中学班班通采购项目”评审过程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又于12月7日向当地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其中,多个投诉事项涉及对采购人的回复不满意。比如采购人回复“要求液晶屏正面前置HDMI接口和USB接口,可方便其他高清视频信号源接入,上课老师有时要使用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要求交互平板有笔槽,可方便老师放置智能笔等书写工具,即拿即放,解放双手”、“要求交互平板具备前置一键还原按键,可轻松解决在上课过程中出现的电脑死机、卡顿等故障”等。

当地财政部门认为,采购人在采购文件中提出的部分要求和服务指向特定产品,以特定或者个性化的性能取代共性要求,如“液晶屏正面前置至少1路HDMI接口和3路USB3.0接口”,“为方便教师置物,智能交互平板具备笔槽,可放置触控笔、粉笔等”,“具有前置快捷安全中文标识的一键还原按键”等。最后认定A公司投诉事项成立,采购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问题引出

采购需求中以个性化性能取代共性要求,是否属于指向特定产品?

专家点评

南昌市教育评估监测和技术推广中心蒋宜剑认为,个性化性能是指依据采购人自身使用习惯设置的技术要求,不涉及产品实质性的质量、性能、用途;而共性要求是指市场上同类型产品共有的,并且能够满足用户使用需求的参数。

蒋宜剑建议,如果实操中把参数写成前置HDMI接口,有供应商提出质疑,还是要作出修正,毕竟这些功能可用其他方式替代。像HDMI接口设计,不同公司设计的位置不一样,各有各的道理,但是一家公司的产品一旦设计完成,就不会依据招标文件而更改设计,因为涉及到重新开模成本太大。就好比所有人的手机接口位置及按键都略有不同,但并不影响手机的性能和质量,只跟用户的使用习惯有关。

一位政府采购资深人士指出,本案中,财政部门之所以认定招标文件部分要求和服务指向特定产品,以特定或者个性化的性能取代共性要求,因为列出的几项要求只有少数甚至个别厂家才能满足。

在他看来,个性化性能和共性要求的主要区别,取决于是否还有其他厂家也能实现所提出的要求和服务。比如HDMI接口,大多数交互平板产品设计在侧面,这属于共性要求。但个别产品设计在屏幕正面,那就属于个性化性能;如果大多数产品的HDMI接口都设计在正面,但同时还要求前置3路USB3.0接口,产品选择范围变窄,这也属于个性化性能。

易采通有问有答专家表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施行后,采购需求审查已成为一道必须要进行的程序。为避免采购文件出现指向特定产品的情况,采购人应该加强采购需求重点审查。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等要求指向特定供应商、特定产品。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

第三十一条重点审查是在一般性审查的基础上,进行以下审查:

(一)非歧视性审查。主要审查是否指向特定供应商或者特定产品,包括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要求供应商提供超过2个同类业务合同的,是否具有合理性;技术要求是否指向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技术路线等;评审因素设置是否具有倾向性,将有关履约能力作为评审因素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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