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清洁服务企业资质可以设为评审因素吗?

政府采购信息网 张静 2022-06-24 16:23:27

关键词

案例回放

某省新城区办事处委托一代理机构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服务公开招标采购项目,采购预算2780万元,有效期为三年。招标文件商务部分企业资质表明:投标人具有清洁服务企业资质:一级(甲级)或以上的得4分;二级( 乙级)的得2分;三级(丙级)的,得1分。

招标公告发布后,A供应商提出质疑,认为:企业资质不可以作为评审因素。

问题引出

1.企业资质可以设置为评审因素吗?

2.资质等级可以作为评审因素吗?

专家点评

问题一:北京市某采购单位负责政府采购的人员认为,根据项目的具体特点,企业必备的资质应该作为资格条件,而不是作为评审因素。

《政府采购信息》报记者了解到,清洁服务公司必要的资质为卫生许可证、健康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案例中的“清洁服务企业资质”,是基于上述三个资质的基础上办理的,由一些行业协会和信用评价机构颁发。记者联系了数家评价机构,申报“清洁服务企业资质”价格在66元-1680元不等,当天或者10天以内出证。有些机构除了需要提供卫生许可证、健康许可证、营业执照外,还需要提供法人身份证照片或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场地租赁使用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照片、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3年内物业清洁托管服务项目证明等材料。更有甚者,机构工作人员表示,“清洁服务企业资质”在招投标活动中经常作为加分项使用,企业必须要办理。另外,该工作人员还列举了清洗保洁行业常用招标加分项资质证书,包括医院清洗保洁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楼宇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空调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家电安装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集中空调系统清洗消毒服务企业资质证书、道路清洗养护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家政保洁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等54项。

北京市某采购单位负责政府采购的人员表示,办理这些证书有些还需要提供3年服务项目等材料,对供应商设置了门槛,属于《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清理的范围,应当禁止。

据多家物业企业投标负责人介绍,服务项目招标文件中经常设置各种各样的企业资质作为评分项,实际上却演变成为了一些机构盈利的工具。但是,如果没有这些资质企业就不会得分,由于办理手续并不复杂而且出证快,企业为了得分也会去办理。

综合来看,“清洁服务企业资质”作为评审因素不合理。

问题二:针对上述案例中对于资质等级评分或者加分的情况,很多物业企业投标都习以为常,有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也认为,这样的规定并没有排斥具备三级到一级资质的所有供应商,同时还体现了竞争择优的原则。据悉,清洁服务企业资质分四个等级,按照不同的评审标准,由行业协会或信用评价机构评定。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侯宏伟认为,此项目要求的资质等级与服务优劣并不划等号。此项目的资质等级属于与采购需求无关的要素,不宜作为评审因素。

法规链接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五十五条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

(四)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限制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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