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案例回放
某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物业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A公司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资格库选取中标人,不符合《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的要求,属于违规设置供应商资格库,项目应当废标。采购人回复:该供应商库有效期为三年,即2019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38号文于2019年9月1日施行,在此之前签订的项目可以按照合同有效期履约执行。
投标人A公司不满采购人回复,向当地财政部门投诉。
问题引出
38号文施行之前设置的供应商库,合同约定在有效期内,还能继续沿用吗?
专家点评
政府采购业界资深专家曹石林指出,根据38号文第一条列举的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其中,第二项规定,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也就是说,2019年9月1日起不应再通过供应商资格库采购。
曹石林还表示,出现上述案例应当立即报财政部门处理。现实中,一些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合作频次多、服务信誉较好的供应商列入本单位供应商资格库,为采购项目确定中标人提供参考借鉴或为非招标采购提供供应商来源。38号文施行以来,不允许建立供应商资格库,更多地是强调给所有合法供应商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机会。而《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以下简称14号文)也要求对以入围方式设置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专项清理工作结束后,各地财政部门还应将设库情况纳入政府采购日常监督检查范围,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这一系列政策要求也说明了开展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秉承公平竞争原则。
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中心侯宏伟表示,38号文以及14号文均明确提出不得违规设置供应商库,14号文更对清理供应商库作了明确的要求。在财政部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第一千四百九十五号、第一千四百九十六号中,对于出现的违规设置供应商库的问题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行为,财政部责令采购人废标。
侯宏伟认为,上述案例中,如果采购人按照14号文要求,在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内自查或经财政部门审查无问题,不属于违规设置供应商库清理的范围,则按照合同履约完毕即可;如果属于违规设置供应商库清理的范围,即便合同还在有效期内,也要立即终止合同,不能继续使用。
广西广天一律师事务所律师沈德能也表示,因国家政策调整,38号文施行之后采购人还使用供应商资格库进行采购,则属于违规行为。如果是集采目录内的小额零星采购,也不能走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了,这两者已经退出了历史舞台,可以使用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具体按照《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的规定来执行。
法规链接
《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
一、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要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重点清理和纠正以下问题:
......
(二)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以及财政部另有规定的情形外,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妨碍供应商进入政府采购市场;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专项清理的通知》(财办库〔2021〕14号)
一、清理范围
除小额零星采购适用的协议供货、定点采购外,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项目,通过入围等方式设置的、作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资格条件的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