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案例回放
某采购机构受委托代理一批高原型无人机应急采购项目。由于采购数量大、交货时限急、应用环境差,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时,考虑到采购数量大、交货时限急、应用环境差,都大大增加了供应商响应难度和履约风险,仍按常规情形要求一家供应商全部响应并一次性交货完毕,大多数供应商难以响应,必然造成个别行业巨头缺乏竞争对手,丧失采购主动权,容易助推价格虚高。该采购机构经紧急市场调查、深入分析研究,决定重点在几个方面优化调整:一是精准测算交货时限,认为可分两个阶段分批次交货,设置3个采购包,允许供应商按照采购包进行部分响应,通过降低供应商产能要求、拉长交货周期,帮助更多供应商参与、响应,形成了较为充分的竞争;三是增加试飞验收环节及一段时间的伴随保障,并明确提高合同履约违约处罚力度;四是建议选择询价采购方式、不选择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并按单价计算排序。经积极协调,采购管理部门、采购单位均予采纳。
该采购机构迅速开始组织供应商征集、采购文件发售等各项工作,经报价、评审、公告,最终最终共16家供应商响应、3家成交,节资率达40%,经后期跟踪掌握,各供应商均及时交货,并高标准完成试飞验收及伴随保障。
问题引出
1.应急采购数量大、交货急、应用环境差的物资,如何更好地保证充分竞争和采购质效?
2.应急采购数额较大但规格标准明确的物资,采购方式更宜选择竞争性谈判还是询价?
专家点评
问题一:充分竞争是保证采购结果客观合理,防止不良供应商围标串标、虚高价格的关键。本案例属于应急采购,且采购数量大、交货时限急、应用环境差,都大大增加了供应商响应难度和履约风险,仍按常规情形要求一家供应商全部响应并一次性交货完毕,大多数供应商难以响应,必然造成个别行业巨头缺乏竞争对手,丧失采购主动权,容易助推价格虚高。因此,采购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时,将项目按照两个阶段分批次交货,设置3个采购包,允许供应商按照采购包进行响应。更好地保证了充分竞争。
采购质效是采购活动的核心。本案例中,应用环境差对采购质效提出了更高要求。该采购机构考虑应急采购事关重大,必须最大限度保证采购质效、降低履约风险,增加试飞验收及伴随保障“★”条款,并明确提高处罚力度,倒逼供应商提升响应质量及风险管控层次,保证了后续各成交供应商高标准完成试飞验收及伴随保障,较好实现了采购质效。
问题二:根据《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现有五种采购方式,分别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根据《关于改革期间加快推进采购工作的措施》,除几种特殊情况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外,一般采用竞争性谈判或询价方式。但从采购实践看,大多数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大致形成了一种共识,即询价方式一般用于产品规格和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小、金额小的项目,特别是“金额小”作用发挥更为明显,因集中采购机构受理项目基本“金额大”,造成询价基本销声匿迹。另一方面,竞争性谈判原本主要针对无法事先确定规格标准或报价的项目,但目前大多数项目规格标准明确且可以事先计算报价,只是因为应急采购一般不采用招标采购方式而被动选择竞争性谈判。
本案例中,高原型无人机规格和标准统一、货源充足、价格变化幅度小,但是金额大,最初采购单位提报、采购管理部门预告的均为竞争性谈判。该采购机构反复研究,认为采用询价方式更为科学合理,采用竞争性谈判弊端风险较大,主要基于以下几点考虑:一是询价限定一次性报价,竞争性谈判至少两轮谈判、三次报价,评审时间长、效率低;二是既然规格标准明确,即谈判就是谈价,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和商务技术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后续报价,上述过程耗时较长,造成供应商最终报价时已非常清楚竞争对手是谁,容易弱化竞争而影响采购效益;三是管理供应商防止现场商量串通难度较大,容易出现连锁问题。综合以上因素,该采购机构积极协调采购单位、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按询价方式组织实施,最终节资率达40%,较好实现了采购效益。
法规链接
《军队物资采购管理规定》
第二十六条 军队物资集中采购主要采用下列方式:(一)公开招标;(二)邀请招标;(三)竞争性谈判;(四)询价;(五)单一来源采购。
第二十九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宜招标的物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一)招标后无供应商投标或者无合格标的的;(二)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无法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三)无法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三十条 采购的物资规格和标准统一、现货货源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可以采用询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