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收紧,采购代理机构出路何在?(508期)
重播
00:00
/
00:00
X1.0
- 2.0
- 1.75
- 1.5
- 1.25
- 1.0
- 0.75
- 0.5
2014年以来,随着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取消,社会代理机构的数量呈现井喷式增长,据悉目前已超过5万家。然而,这一繁荣背后也隐藏着不少问题。为了规范政府采购代理行为,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于2024年印发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财库〔2024〕27 号,下称《办法》)。
近期,全国各地纷纷响应,积极开展代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工作。一些地市还创新监管方式,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协助监督检查,进一步提升了监管效能。这表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管已经进入新的阶段。今天,亚利聚焦这一《办法》,剖析其要点、出台背景、对不同规模代理机构的影响以及条款背后的逻辑。
亚利认为,《办法》的最大亮点在于推行分级分类监管,摒弃了以往“一刀切”的检查模式,实现了“精准出击”。财政部依据代理机构的不同情况,将其划分为五类,分别对应一年一查、三年一查、重点检查、新登记机构检查和五年一查。例如,上年度代理150个以上中央及省级项目的大型机构,或是专职从业人员50人以上的机构,需每年接受检查;而业务量较小的小机构,可能每五年才面临一次检查。这种差异化的监管方式,就如同为不同的车辆配备了适配的“导航”,业务量大的机构风险相对较高,自然需要更多的关注。
就检查内容而言,更加全面且细致,涵盖了从名录登记信息、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方式适用、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发布、收费及保证金收退、质疑投诉、合同签订及履行、档案管理等十大内容。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采购文件中若存在限定供应商注册地、歧视中小企业的条款,将成为重点检查对象。比如,某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明确要求“本地注册企业优先”,这种地方保护主义行为将受到严厉惩处。
很多代理机构的同行或许会疑惑,为什么突然加强监管力度?在亚利看来,这背后存在三个深层原因。
其一,行业乱象丛生。一些代理机构为争夺业务,在采购文件中设置倾向性条款,甚至与供应商勾结串通围标。有数据显示,2023年政府采购投诉案件中,30%的与代理机构违规操作有关。
其二,政策执行不到位。绿色采购、中小企业扶持等政策,在不少采购项目中未能得到真正落实。例如,某项目明确要求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但代理机构却未在文件中落到实处,导致政府采购政策形同虚设。
其三,监管力量不足。全国拥有5万多家代理机构,财政部门以往采用“撒网式”检查方法,效率不高。推行分级分类监管,能够让有限的监管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能。
那么,大代理机构和小代理机构在检查方面为什么存在明显差异?大代理机构需每年接受检查,检查重点聚焦于内部控制和合规性。小代理机构每五年检查一次,新登记的机构在前两年至少需接受一次检查。检查重点则放在基础合规和专业能力方面。如果新成立的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不足5人,将会被要求整改。
这样的设置具有合理性。大代理机构业务量大,影响范围广,一旦出现问题,后果比较严重;小代理机构数量众多,风险相对分散,因此采用“低频保底”的方式,防止“漏网之鱼”出现。
面对监管新规,代理机构应该如何应对?亚利认为,广大代理机构应从四个方面发力。
一是构建全链条合规体系。针对《办法》明确的十大检查内容(如名录登记信息、委托代理协议、采购方式适用、采购文件编制、评审组织、信息发布、收费及保证金收退、质疑投诉、合同签订及履行、档案管理等),建立季度自查机制,重点筛查采购文件中的歧视性条款(如本地化服务要求、特定资质限制等),确保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的公平竞争要求。此外,设置专人跟踪财政部及地方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发布的政策动态,在采购文件编制环节设置“政策合规性审查”节点,确保政策执行不滞后。
二是专业化服务能力进阶,破解低水平同质化竞争困局。比如,针对医疗设备采购、科研服务等专业领域,组建具备行业知识的专职团队,开发标准化采购需求模板,避免因需求模糊导致供应商质疑投诉成立。
三是服务质量升级,从程序代理转向价值创造。在采购需求制定阶段,帮助采购人开展市场调研和可行性分析。在履约阶段,协助建立绩效评价体系,破解“重采购轻验收”顽疾。
四是借助第三方专业力量。针对重大项目,委托第三方专业力量开展合法合规审查,特别是对单一来源采购的“唯一性论证”、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实质性响应条款等高风险环节进行专业且精准的审核,把风险化解在源头环节。
亚利在此还想强调的是,监督检查办法对代理机构而言并非“紧箍咒”,而是“导航仪”。对合规经营的代理机构,这是一次提升品牌形象的绝佳机会;对于违规操作频发的代理机构来说,则是一次“刮骨疗毒”的严峻考验。代理机构唯有将合规内化为核心竞争力,方能在五万多家采购代理机构同行的竞争红海中突出重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