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 | 两部门:失信主体禁止参加政府采购;国务院: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许可一律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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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失信主体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12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人民银行印发《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其中,《失信惩戒清单》所列失信惩戒措施包括三类,共14项。
惩戒措施为依法依规实施市场或行业禁入的惩戒内容包含: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取消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代理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一定期限内依法禁止参加药品采购投标等。
惩戒措施为依法依规实施职业禁入或从业限制的惩戒内容包含依法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禁止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依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依法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禁止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等。
惩戒措施为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内容,包含依法依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依规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依法依规纳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依法依规纳入工程建设领域黑名单;依法依规纳入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等。
国务院: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许可一律清理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通过《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要求各省、市、县在今年底前编制完成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其中;对清单内行政许可逐项制定实施规范,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执行中不得增加附加条件或限制。清单之外一律不得违法设立和实施行政许可。对以各种名义变相设立的行政许可一律予以清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列入清单事项逐项明确监管主体、重点环节、监管规则和标准等。对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公众健康以及潜在风险大的领域实行重点监管;提升服务效能。在实施行政许可中,推行告知承诺、集成服务、一网通办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更多便利。
十三部门修订发布《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日前,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三部门联合修订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
《办法》要求,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应当通过采购文件、协议等要求产品和服务提供者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包括承诺不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中断产品供应或者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等。
发改委:加强政务数据的共享交换和开发利用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推进国家政务信息化规划》(发改高技〔2021〕1898号)。
《规划》提出,完善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细则,围绕统一基础设施共建共用、跨部门重大工程建设、数据共享交换等实际工作需要,开展政务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顶层设计,不断优化完善标准体系建设,以标准先行推动系统互联、业务协同、信息共享、集约建设等工作。
《规划》还要求,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资金、技术、人才优势,提高工程咨询设计、项目建设、新技术利用、运维服务等工作的专业化水平。
发改委: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
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建设的通知》。
《通知》要求,对列入实施方案的重点支撑项目,各实施主体要统筹疫情防控和项目建设工作,加快落实项目建设前期手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确保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目标。
《通知》明确,各地要统筹利用资金渠道,加大对基地和骨干企业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公共服务项目安排上优先向基地和骨干企业倾斜,引导社会资金积极投入示范项目建设。
发改委: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于加快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有关工作的通知》,推进基础设施REITs试点,推动盘活存量资产、形成投资良性循环。
通知明确,鼓励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借鉴先进地区经验,研究出台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支持本地区企业积极参与基础设施REITs试点。对成功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企业,研究在资金安排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先进企业典型经验做法,鼓励相关企业学习借鉴,加强基础设施资产优化整合,推动更多符合条件的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
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重点围绕项目手续完善、产权证书办理、土地使用、PPP和特许经营协议签订、国有资产转让等,协调有关方面对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予以支持,加快无异议函等相关手续办理,落实各项发行条件。
三部门:鼓励通过政府采购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求的通知》,明确鼓励通过政府采购、新增设施有偿使用、落实资产权益等方式,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吸引培育各类专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全链条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策划、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管理。
通知还提出,鼓励下沉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资源,按照有关规定探索适宜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奖励等机制。
三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必须公开招标采购信息
日前,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国家中医药局、国家疾控局发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国卫办发〔2021〕43号)。
《办法》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本机构特点和自身实际服务情况,有以下信息的应当主动公开:(一)机构基本概况、公共服务职能;(二)机构科室分布、人员标识、标识导引;(三)机构的服务内容、重点学科及医疗技术准入、服务流程及须知等;(四)涉及公共卫生、疾病应急处置相关服务流程信息;(五)医保、价格、收费等服务信息;(六)健康科普宣传教育相关信息;(七)招标采购信息;(八)行风廉政建设情况;(九)咨询及投诉方式;(十)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
《办法》明确,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分为资质类和服务类两类信息。其中,资质类信息是指,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的或政府部门指定的,带有强制性公开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信息,以及通过许可、审批、备案、评审等取得的相关资质信息;服务类信息是指,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公众需要或关注的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