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报 | 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财政部对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指标征意见

政府采购信息网 李璞 2021-12-13 09:3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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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

日前,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

《通知》要求,起草法律、法规、规章草案时,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实施惩戒的,要依法设定行政处罚,不得以其他行政管理措施的名义变相设定,规避行政处罚设定的要求。

《通知》还明确,依法合理设定罚款数额,坚持过罚相当,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因行政管理迫切需要依法先以部门规章设定罚款的,设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且不得超过法律、行政法规对相似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设定的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20万元。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处罚;违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一律无效,不得作为行政处罚依据。

《通知》强调,不得违法实施行政处罚,不得为了处罚而处罚,坚决杜绝逐利执法,严禁下达罚没指标。不得在未查明违法事实的情况下,“一刀切”实施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等行政处罚。

财政部公布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指标(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日前,财政部起草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履职评价工作(试行)的通知》及评价指标,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通知》,在财政部评审专家库抽取专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评价评审专家职责履行情况。财政部评审专家库中的评审专家应在评审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政府采购信用评价系统中评价组织此次采购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履职情况。

《通知》明确,评价工作原则上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未评价的,系统将自动默认好评。

《通知》还强调,财政部将加强对履职评价结果的大数据分析,研究根据一年内评审专家得分的平均分,设定评审专家的阶梯抽取概率;将上一年度采购代理机构得分的平均分,作为对其综合评价的重要因素。

财政部: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征意见

日前,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研究起草了《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中附带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的《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该征求意见截止到2021年12月15日。

根据《通知》,采购人应当在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中落实《需求标准》,优先选择使用氢能源、液冷、分布式供电、模块化机房等的高效系统设计方案。

《通知》要求,采购人应当按照《需求标准》在采购文件中对数据中心设计、信息产品及配套设备、运维提出绿色要求,并在政府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履约验收过程中的抽查、能耗监测、违约责任等内容。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出具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函即可视为符合规定,原则上不得要求供应商在投标、响应环节提供检测认证报告。

《通知》还要求,政府采购框架协议和电子卖场要对承诺符合《需求标准》的信息产品、配套设备加挂标识,方便采购人选择。

住建部: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征意见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修订了《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开始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前。

在落实“放管服”决策部署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取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要求,取消最高投标限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的相关规定,减轻企业负担。

在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方面,进一步做好清理政府部门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增加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条款,并明确过程结算的内容,规定过程结算开展的基本流程和时限要求,提出不得以未完成政府审计作为延期结算理由。

军委后勤保障部:哄抬物价一经查实,终身禁止参与军队采购

日前,军委后勤保障部军需能源局、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公告,凡参与新被装采购活动的成品、面料供应商,以及相关坯布、纱线等产业链企业,如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确禁止的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等不当价格行为,或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利用市场支配地位操纵价格、分割市场提供的产品价格高于市场合理价格,一经查实,军委后勤保障部将会同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反垄断部门和行业协会等机构进行联合惩办。根据违规违法情形,做出取消入围(承制)资格、剔除出企业目录、罚没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等处理,情节严重的,终身禁止参加军队(政府)采购活动。

同时,军委后勤保障部根据新被装采购进度,将继续增加面料企业指导目录供应商数量,并视情发布面料最高限价。

湖北:国家机关、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等优先使用绿色建材

日前,湖北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实施意见》,提出围绕“双碳”目标,推动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优先使用绿色建材,打造绿色建材应用示范工程,发挥示范带头效应。结合全国绿色建材认证(评价)标识管理信息平台与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定期发布更新全省绿色建材认证标识企业名录。

《意见》要求,政府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选择应用一种以上可再生能源,积极推广城市酒店、学校和医院等有稳定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用太阳能光热技术,鼓励农村地区积极采用被动式太阳能房等适宜技术应用。

《意见》提出,充分发挥政府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大型公共建筑率先实施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应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模式推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结合绿色校园创建,实施学校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

湖南:征集6种政府投资项目规避招标线索

日前,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发布消息,根据2021年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安排,湖南省正在开展全省政府投资项目规避招标问题专项清查。为进一步拓宽线索渠道,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公告显示:招标问题线索范围是湖南省辖内政府投资项目存在的规避招标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问题:不按批复组织招标;先建后招虚假招标;化整为零规避招标;主附分离规避招标;补充协议规避招标;故意流标直接发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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