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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助残服务在南昌试点 日间照料机构奖20万

作者:王樊 发布于:2015-10-29 10:10:12 来源:大江网

  今年,江西省计划在南昌开展精神、智力和重度残疾人日间照料购买服务工作试点,在宜春市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购买服务工作试点,推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逐步在全省铺开。

 

  10月13日,中国江西网记者从南昌市财政局获悉,日前该市制定出台《南昌市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方案》中规定,对依托社会资源新开办的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最高可获奖励20万元。

 

  南昌今年启动政府购买助残服务


  服务购买主体为残联

 

  据上述《方案》,南昌明确2015年启动政府购买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工作,通过专业化日间照料服务,帮助参加人提高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价值创造能力,改善残疾人生存发展条件,促进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同时,还明确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购买主体为县(区)一级残联机构,市、县(区)财政每年从残疾人就业保证金中安排一定资金,建立残疾人日间照料服务专项扶持资金,用于日间照料服务机构及日间照料对象的资助和补助。

 

  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可获补贴


  社会资源新办助残机构最高奖20万

 

  此外,南昌将对日间照料机构进行建设补贴和运行补贴,同时还对日间照料机构开办进行奖励,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参与到对残疾人照顾的公益服务中来。

 

  南昌市将会按照日间照料机构规模大小和托养人数给予一次性机构建设补贴。其中小型日间照料机构一次性补助20万元;中型日间照料机构一次性补助30万元;大型日间照料机构一次性补助40万元。日间照料机构在建成且运营半年后,经验收合格,南昌市会按补助标准的50%给予补助,剩余50%在运营的第二年给予补助。同时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在运行过程中也可获财政补贴。对于接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的户籍所在地,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对日间照料机构进行补贴。

 

  据了解,南昌市为鼓励社会资源参与到全市残疾人公益服务中的机构,对依托社会资源新开办的小型、中型和大型残疾人日间照料机构,经认定符合条件的,根据其初期日间照料残疾人数按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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