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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创新融资方式推进棚改建设 积极引入社会资本

作者: 发布于:2015-10-15 16:23:38 来源:三亚日报

     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三亚为打破政策瓶颈,积极研究对策,利用国开行贷款实施棚户区改造。在省住建厅的大力支持下,市棚改办会同国开行海南、三亚分行及其他相关部门,结合三亚棚户区改造实际,共同研究,提出了“PPP与政府采购”相结合的融资思路,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构建市场化融资主体,探索出了一条经济新常态下用市场化融资方式批量解决棚改项目融资难题的新路径。

 
  统一规划和采购,250亿元授信用于棚改项目一期
 
  三亚将根据融资思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采购、统一授信、分片实施”方式支持棚改工作。
 
  统一规划,即全部项目纳入住建部2015-2017年棚改规划(涉及18个片区,惠及居民1.9万户);统一采购,即引入国开金融、交通银行、光大银行、中交投资等4家社会资本(共43亿资金安排)主体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后,政府统一安排预算进行采购;统一授信,即国开金融与三亚城投成立三亚城市发展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承接主体,承接开行对三亚2015-2017年棚改项目一期提供的250亿元授信;分片实施,即根据各片区项目实施进度,分签借款合同及采购合同。
 
  记者了解到,三亚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18个,涉及居民18945户,拆迁住宅总面积525万平方米,以新建安置房、购买安置房及纯货币补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置。通过逐个项目摸底调查、精细测算,评审项目总投资317亿元,开行授信250亿元。
 
  明确服务购买主体,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服务承接主体
 
  当前,三亚棚户区改造融资方案可归纳为“一个模式、两大体系、三个保障”。一个模式是指政府购买服务统贷融资模式;两大体系是指政府购买服务所需的制度体系和合同体系。
 
  在此模式下,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管理,成为项目现金流,作为承接主体的收益并用于还款。承接主体主要依托政府采购资金回收投资成本和获取合理收益,市政府将采购资金纳入未来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管理,不形成地方政府债务。
 
  为推动创新模式实施棚户区改造项目,确保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的顺利开展,三亚根据国务院、各部委及海南省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出台了三亚市政府购买服务及棚户区改造相关文件,将三亚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由三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服务购买主体,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三亚城市发展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服务承接主体。
 
  业内人士介绍,由市政府授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购买主体,由城投公司代表市政府,引进社会资本组建项目公司(即三亚城市发展联合投资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三亚城市发展联合投资有限公司为承接主体。其承接主体构建的优点一是体现在解决了项目资本金来源,缓解财政压力。二是三亚城投不控股承接主体,规避了融资平台直接贷款的政策限制。
 
  市棚改办主要负责人认为,三亚棚户区改造模式对于破除新形势下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困境有着借鉴意义,具体表现为以下方面:地方政府应针对政府购买服务和棚户区改造出台相应的制度,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棚户区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拆迁安置补偿办法等,作为融资操作的制度依据;地方政府应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管理要求,通过合法程序明确采购方式、购买主体、承接主体等,确保项目操作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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