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海关启动政府购买查验配套服务费用试点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10-13 17:20:44 来源:南方日报
10月12日从广东江门海关获悉,在海关总署和广东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9月25日,江门海关在关区内江门市相关口岸正式启动政府购买查验服务费用试点改革工作。截至10月7日,江门海关共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免除查验费用54500元,惠及企业110家。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惠企决策,促进广东省外贸稳增长,切实降低进出口企业负担,广东省政府下发《广东省开展口岸查验配套服务费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包括江门海关在内的广东七大海关从9月份开始就相继启动地方财政先行垫付查验配套服务费用的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惠企政策的落地。该项改革将进一步减轻进出口企业的负担,按“守法便利”原则,为守法经营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红利,有利于促进通关贸易便利化,推动地方外贸“稳增长”。
该关有关人士称,根据海关法的相关规定,“进出口货物应当接受海关查验”,在查验过程中,监管场所经营单位需要对涉及查验的货柜开展从堆场移至查验场地、对集装箱进行掏箱装卸等作业,这些作业是码头为进出口企业提供的一种服务,进出口企业需要向口岸经营单位支付相应费用,而试点改革后将由政府购买查验服务,企业货物经查验没有问题的,原来由企业向码头经营单位支付吊装、移位等查验服务费用将改为由政府支付。此项改革措施的实施将切实降低进出口企业的通关成本。以江门市某贸易有限公司为例,9月25日启动政府购买查验服务费用试点改革后,该企业有6个集装箱经过海关查验没有问题,企业节省了近3000元;按照该企业以往查验量,一年下来估计可以节省约45000元。
另据了解,为推动该项改革尽快落地,江门海关迅速制定关区实施方案,主动走访江门市口岸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研究确定江门市符合条件的查验监管场所11个;推动江门市口岸部门组织召开口岸查验配套服务费改革试点工作协调会,建立政府-海关-查验服务单位三方联系配合机制;该关还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向企业及行业协会、港口经营方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广大进出口企业守法经营,用足用好优惠政策,加速试点改革红利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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