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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探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

作者: 发布于:2015-09-20 16:34:31 来源:中国上海

   近日,青浦区印发《青浦区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及实施目录,进一步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有序开展。

 
  一是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财政局局长任副组长,由区编办等部门分管领导组成的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确保本区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过程管理。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应当按照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实施,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管理严格按照预算管理要求执行,财政部门在布置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应将政府购买服务作为部门预算编报内容,购买主体应当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同时反映在政府采购预算中,与部门预算一并报送财政部门审核。
 
  三是加强绩效监督。采用自评价和第三方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体现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特点和要求的绩效指标体系;建立对政府购买服务的全过程监督检查机制,将政府购买服务行为纳入年检(报)、评估、执法等监管体系,确保资金规范管理、安全使用和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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