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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都昌县三措施开展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试点工作

作者:万平和 发布于:2015-09-18 16:10:32 来源:都昌县财政局

    江西都昌县政府积极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认真研究,积极部署,在县城社区卫生保洁事项开展了试点工作。

 
  一是精心组织,出台政府购买服务试点草案。制定了《都昌县县城社区卫生保洁管理与考核试行办法》草案,确定把社区的保洁量进行公开招标,承包给专业保洁公司或自然人负责;承包人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内容进行保洁;创卫办对承包人的保洁质量进行监管。按照定量定岗定酬的原则,依据保洁量的大小,按照每人2500—3000㎡的标准核定工作岗数,再依照工作岗数核定社区的承包经费。
 
  二是出台方案,稳妥实施到位。创卫办先后制定了《县城试点社区卫生保洁市场化运作实施方案》等指导性文件,实地丈量了社区的保洁面积,每个社区确定了11个工作岗位,核定了每个社区的承包经费,在电视台播出招标公告,组织公开招标与面试后确定社区卫生保洁承包协议,社区卫生保洁承保试点工作于2014年2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
 
  三是完善机制,用制度管人管事。建立健全了“优胜劣汰、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层层职责明确,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两天一督查、一周一考核、及时兑现奖惩”的奖惩机制、“县财政按照定岗定酬的原则定期拨付保洁经费”的投入机制等,用制度管人管事,保证了市场化运作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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