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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探索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9-11 17:21:48 来源:包头日报

  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是现代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创新公共财政投入方式、拓宽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提高公共财政投入效益的重要举措;是改进现代社会管理服务方式、丰富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主体、完善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不少地方围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在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从整体上看,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还存在着政策制度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规模范围较小等问题,与中央加快构建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增强民生保障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包头市充分总结借鉴区内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经验,提出了存在的问题,总结了一些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背景及意义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辉煌成就,但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转型、利益格局的调整、思想观念的变化,一些高速发展过程中来不及解决的深层次矛盾逐渐凸显,就业困难、贫富悬殊、犯罪吸毒、诚信缺失、心理失衡以及流浪乞讨、群体性事件等社会问题不断涌现。解决这些社会问题,既需要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也迫切需要使用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和专业方法,来协助党和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增进社会和谐。社会工作作为连接政府与群众的重要桥梁,在承担社会服务、提高服务水平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成为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管理、优化服务的有效途径。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在当前经济社会结构已发生深刻变化的背景下,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由政府大包大揽的服务模式已经暴露出很多问题,很难满足人民群众对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和公共产品的需求。政府传统的工作方式也在一定情况下存在政府失灵的现象,不能适应社会转型期的发展。近年来,一些社会工作发展比较发达的地区利用财政支持方式向社会组织购买社工服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也进一步肯定了政府将社会服务让渡给社会工作机构承担和实施是切实可行的。这也从一定程度说明了加快社会工作发展,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切入点,是凝聚社会力量,用好社会资源,服务社会建设的现实需要。切实推广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能够有效推动政府与社会的分工合作,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有利于创新社会管理模式,全面建设“小政府、大社会”;有利于建设和谐幸福社会、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

 

  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开展情况

 

  (一)初步建立体制机制

 

  2007年以来,包头市结合民政部全国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体制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推动、部门密切配合、立足基层社区、高校专业督导、三工联动(社工、助工、义工)、四社互动(社区、社团、社工机构、社工)、公众广泛参与、广大群众受益”的工作格局。目前,全市共有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1726人,其中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有197人,取得地方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的人员有1529人。同时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体制机制方面也作了一定的探索和实践,政府引导、机构承接、项目运作、专业评估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模式正初步建立。青山区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岗位方面做了有益的尝试,通过购买社会工作岗位,为基层社区配备了近40名专业社会工作者,编入社区网格员,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今年2月份,市民政局出台《关于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实施意见》,以项目委托形式加大民办社工机构培育力度,培养能够承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社工机构。2015年4月23日,我市昆区举行志愿服务推进会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签约仪式,与4家社会组织签订协议,投入25万元用于购买专业志愿服务。我市在转变政府职能、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水平等方面又迈出了一大步,走在了全区的前列。青山区财政每年投入200万元购买社工机构专业服务,每年投入500万元购买其它社会组织服务。2015年,我市投入150万元在5个领域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分别是银龄虚拟养老院项目、社区卫生整治项目、志愿者管理服务项目、婚姻家庭咨询和成长服务项目、社会组织孵化园运营与管理项目(包括公益创投大赛),让社会组织最大空间的服务于受众群体。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感。

 

  (二)培育民办社工机构

 

  2010年,我市从深圳引进了包头市首家民间社工机构——德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青山区向德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了三个项目的服务内容,即青少年服务、老年人服务和社区家庭综合服务项目。之后,通过政校合作模式,依托内蒙古科技大学和包头师范学院社工专业成立了本土化社工机构——包头市诚正社工服务中心和包头市唯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主要在全市开展社工知识理念、理论的宣传和咨询、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社区专业实务督导、专业学生实训和社区工作研究,提升社工从业人员的水平和专业化发展。2012年以来,我市又通过项目支持等模式培养成立了包头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包头市汇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包头市学苑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包头市弘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等社工机构。目前我市共有民办社工机构20家。我市及昆区、青山区在社会工作服务项目上给予各民办社会工作机构资金支持,同时免费提供工作场地,设立办公、心理访谈、个案、小组、培训等工作室。在具体工作中,社工、助工和辖区义工队伍积极配合,为专业社工机构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和资源。

 

  (三)突出社工项目特色

 

  近年来,包头市深入贯彻落实中组部、民政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按照政府主导、突出公益,立足需求、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中进行了探索和实践,重点在基层社区为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外来人口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总结形成了一些经验。包头市德缘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设了三个领域的工作项目:“蔚蓝天空”——青少年服务项目(康乐社区)、“漫步夕阳行”——老年服务项目(迎宾二社区)、“爱心家庭”——社区家庭综合服务项目(雅园社区)。通过德缘社工机构发挥社工的引领作用,组织助工、义工开展社工知识、社工服务的大力宣传,使居民从不了解社工知识、社工服务到接受专业机构服务,通过专业化服务使居民的问题得到解决。包头市诚正社工服务中心,包头维信社会工作中心按照“UNNGO”(即高校管理的非政府组织)的运行模式,具体承担社会工作培训、督导、评价等相关社会工作事务,负责对社区社工进行业务指导、建立社会工作大学生专业实训基地等。2013年,包头市社会工作者协会成为了中国社工协会第二批“社工实务创新基地”及“九州夕阳红社工在行动”项目合作单位,落实了为期两年的为老服务项目,该项目由包头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具体承接,完成了服务项目东友谊22社区老年人口建档工作,做个案服务19个,开展了隔代亲子教育、老化预防和老年康复系列讲座等活动。

 

  2014年,我市又承接了自治区社会工作协会高校社会工作示范项目,项目资金50万,拟通过弘仁和学苑社会工作机构在青山区保利社区服务中心打造社工专业大学生实训基地,并为社区居民开展老年人、青少年等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昆区甄选出昆工路街道办事处东友谊22社区、前进街道办事处惠民社区、沼潭街道办事处208社区、阿尔丁街道办事处阿1社区,投入100万元,开展银龄虚拟养老院项目、社区卫生整治项目、老年人需求调查项目、老年人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外来人口服务项目、婚姻家庭服务项目等多个服务项目。

 

  2015年,我市推出“525”社会工作计划。“5”即五化:制度化、标准化、多元化、项目化、评估化;“2”即两个基地:大学生社工实习基地、青少年社工服务基地;“5”即五个服务领域:青少年社工、老年社工、学校社工、企业社工、少数民族社工等五个领域的本土特色社工服务。在青少年社工领域,我市将实施“333阳光社工在行动”项目。即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有机结合,努力打造三位一体的生命教育全环境;以家庭、学校、社区三个环境为基本点,围绕孩子、家长、教师三类服务对象,充分发挥专家、团队的专长而开展公益行动,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四)创新购买服务工作

 

  2015年,我市举办“益动包头,寻找公益行动派”——包头市首届公益创投大赛,创建包头公益投资和创新的支持平台,投入“公益创投”种子资金14万元,面向本土社会组织公开征集为老、助残济困、城乡社区文化宣传、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等公益项目,并提供培训、指导、咨询、评估、资源链接、社会传播等多方面支持,使得我市公益项目能够顺利实施,激发了社会公益创新热情,推动了我市推动社会公益组织和专业社工机构健康发展,更好地满足了社区民众多样化需求。

 

  (五)加强服务评估工作

 

  2015年,我市成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评审团,对包头市汇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包头市社会工作发展中心等社工机构实施的包括“社区老年群体能力评估及老化预防项目”、“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社区老年群体社会服务需求项目”、“外来务工人员服务等”、“婚姻家庭咨询”5个项目进行了集中评审。针对本次评审制订出一套适合包头本地的项目评分标准和评估办法,力争公平公正地完成此次项目评估工作。本次评审是实现社工项目预期目标的一次有益探索,是我市乃至内蒙古自治区首次尝试对政府购买公共服务项目进行评审,成为我市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一次里程牌,有力地推动了我市民办社工机构规范化、健康化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一)社会工作制度体系亟需完善。一方面,社工专业人才使用激励评价等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于已考取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这部分人力资源,如何合理优化和利用,还缺乏制度化操作。同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待遇较低,难以吸引实务能力强、有一定工作经验的专业人才在基层一线从事社会工作。另一方面,社会工作者权益保障制度有待健全。由于职业的关系,社会工作者服务对象很多是困难群体、问题青少年、吸毒人员、劳教释放人员、各类病患者等困境人群,社会工作者自身的工作环境、人身健康安全保障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相对滞后。一是专业水平有待提高。从自治区范围来看,包头市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社会工作者总数相对较多,但大多数社工工作时间较短,有理论知识、少实务能力,缺乏必要的社会工作实务经验和工作技巧。二是社工入职后,晋升空间较少,长时间工作容易消磨社工的意志和动力,导致社工专业人才流失。由于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的特殊性,要求社工对其所服务的社区或服务领域及服务对象有较为深入的了解,需要较长的时间建立信任的专业关系,频繁的人员流动势必降低服务成效,产生负面影响。三是专业督导缺乏,服务水平偏低。由于缺乏专业的督导,社工只是根据当地居民的服务需要或机构的安排开展服务,对服务质量、评价、效果缺乏有效意见反馈和专业指引,不能及时纠正或完善服务技巧,不利于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政府购买经费支持不足。近年来,我市将社会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但是经费相对较少,仅仅可以满足日常行政及部分宣传费用。一方面,购买社会工作岗位和服务的经费非常缺乏,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还处于摸索阶段。另一方面,福彩公益金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支持力度也不够,社会筹资也非常困难。

 

  (四)民办社工机构发展层次较低。目前我市很多民办社工机构还处于初创期,数量还不多,很多民办社工机构还没有树立较好的社会公信力。一方面,由于民办社工机构的经费来源主要依赖政府,政府资金较少,社会筹资困难,难以维持机构运转过程中的管理、交通、设施等费用,以致于社工在社会服务方案设计实施过程中因经费问题影响服务效果,经费问题成为制约社工机构规范化发展和充分发挥功能的瓶颈。另一方面,由于尚未明确评估主体,缺乏对社工机构服务成效的有效评估和监管,对其社会服务量和服务效果缺少有效的跟踪和考核。同时社工机构内部监管相对缺失,自律意识不高,认可度低,阻碍了民办社工机构的发展。

 

  (五)社工知识的宣传力度不够。一方面,部分政府部门尚未形成共识,没有意识到加强社会工作是政府转变职能、优化社会服务的必然选择。另一方面,广大群众对社会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较低,对于社会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主要来源于接触到的社工服务,并没有真正了解社工,对社会工作缺乏基本认知,在社工开展活动时缺乏接纳、理解和支持。

 

  四、对策建议

 

  (一)健全完善服务机制和保障制度。进一步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对社工使用、社工薪酬、社工管理等方面做出制度性规定,不断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机制、社工职业权益保障制度、社工激励考核制度等。积极协调财政部门,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程序,并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保证购买过程有法可依,有制度可循。同时加强对服务效果的评估,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做好民办社工机构的登记工作,理顺登记渠道,降低登记门槛,简化登记程序,以解决民办社工机构登记难的问题,给予其合法的身份。

 

  (二)加强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一是以职业化、专业化、本土化为方向,致力培养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通过举办专业培训班、研讨会、专家讲座等形式,加强对社工专业人才的综合素养培育,进一步巩固社工服务的理念和目标,深化职业内涵,提高专业知识素养。二是培育社工成长,为社工交流经验搭建良好的平台。应扶持民办社工机构面向社会招募社工人才先行储备,对待岗社工进行培训,对已经上岗服务的一线社工继续组织学习,提高其专业性,内化“助人自助”的服务宗旨。同时鼓励社工加强自学能力,充实自我,熟悉了解相关的典型案例,学习具体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技巧。三是充分利用志愿者服务团体力量,扩大社工服务规模。加强社工和义工的联动合作,形成“社工+义工”联动模式,发动义工共同参与到社会服务中,创造互助互帮、诚实友爱的社会范围。

 

  (三)扩大政府购买社工服务融资渠道。要立足本地区实际,坚持增加财政支持与整合现有资源、鼓励社会筹措相结合的原则。根据社会工作发展的要求,结合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和财政资助,增加社会工作服务的经费投入,整合各种渠道投入的资源,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合理性和使用效率。并在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发展社会工作。同时,政府可以对慈善捐赠给予税收优惠,吸引社会捐赠,为社工机构提供资金扶持,引导社会力量筹资开展社会工作服务。

 

  (四)强化社工机构载体功能。一是完善民办社工机构内部管理,促进良性运行。民办社工服务机构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考核、薪酬激励、内容评估等长效工作机制,以优质的社工服务赢得竞争优势。二是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增强发展功能。民办社工机构应尝试多元化的融资渠道,减少对政府的依赖,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塑造特色服务品牌,争取得到社会各界人士或企业的资助,集资开展专项服务项目。三是要借鉴香港、深圳等地的成功经验,逐步引进专业督导,通过多元化辅导,为社工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提高社工机构服务效率和水平。四是加强监管和评估体系建立,促进社工机构健康发展。要通过年度检查、社会评估等手段对各类民办社工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对其中承接政府公共服务项目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加强对财政资金使用的财务审计,加强对其提供公共服务效果的评估,并将审计和评估的结果向社会公布,便于公众进行社会监督。对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违法的民办社工机构,要依法予以处罚,建立奖优罚劣的机制,以保证民办社工机构健康发展。

 

  (五)加大社会工作宣传力度。加大对社会工作及民办社工机构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社会工作的认可度和对民办社工机构的信任度。一方面,提高社会工作相关政府部门和社会工作设岗单位对社会工作的认识水平。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基本理论知识的宣传教育,让政府机关单位人员明确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必要性和重要性。另一方面,提高广大群众对社工服务的认同度和参与度。充分利用街道社区宣传栏、政府网站、微博、广播电视等媒体,深入宣传社工服务的理念、功能、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等,不断提高社工服务的知晓度、认同度,让社会大众了解社工与义工的区别,形成“有困难,找社工”的意识,激发群众对社工服务的需求,为社会工作的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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