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六类生活困难老人可申请
作者: 发布于:2020-06-23 15:15:35 来源:新浪网
“别看这个卡片小,实际作用却很大,可以买馒头找家政,还可以助餐、助医,十分方便……”6月20日,家住迎泽区老军营街道桃园南路第二社区的居民刘大爷这样说道。
刘大爷口中的卡片,全称为“居家养老服务卡”,是太原市推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一项惠民举措。按照规定,只要符合条件的六类生活困难老人,每人每月就可以享受政府购买的100元养老服务。截至目前,太原市已为3.2万名生活困难老人提供了助急、助餐、助浴在内的服务,受到普遍欢迎。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为,六城区具有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实际居住的老年人或在太原市居住满一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老年人(需持有效证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年满60周岁且长期独居的城市“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年满60周岁的城市低保老人或因意外导致生活特别困难且能够提供相关有效证明的老人;年满60周岁的城市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残疾老人或年满60周岁且独生子女为丧失劳动能力一、二级残疾人的老人;年满60周岁的失独老人;年满60周岁的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城市重点优抚高龄老人;荣获市级及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因公致残或见义勇为伤残等为社会作出突出贡献人员中失能或高龄(年满80周岁)老人。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分为,基础养老保障服务和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基础养老保障服务包括助急、助医服务。基本生活保障服务包括,助餐、助洁、助浴、助购(行)服务。其中,基础养老保障服务为定向服务,具体内容:当老人发生紧急情况时,承接主体为老年人提供包括紧急救助服务、精神慰藉服务、保险服务在内的三大项18小项服务。基本生活保障服务为自选服务,老年人可根据实际意愿和需求自行选择服务,超出部分由老年人自行支付。
申请方式:老年人亲自或由亲属代其向常住社区(村)提出居家养老服务登记申请,并完整填写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申请表,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照片2张及相应困难类别的有效证件。社区接到申请后,会对申请对象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保障范围进行初审,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将上报给街道(乡镇)。对不符合条件的,会及时告知原因。街道(乡镇)会在接到社区(村)的初审报告后,进行审核,并上报县(市、区)民政局、社区局(办)审批。审批完毕后报购买主体备案,购买主体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评估后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信息将录入12349信息平台,作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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