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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市三举措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5-08-31 15:24:59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一是建章立制。出台实施社会事业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扩面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发挥财政牵头作用,督促并全力配合、积极推动民政、人力社保等部门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和管理办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


  二是全面推进。编制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涵盖公共服务领域和政府履职辅助性服务两大领域,并进一步细化为16项二级目录、67项三级目录。开展具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调查,根据等级评估、服务水平、承接能力等标准,分类择优选定社会组织,供购买主体自行选择;编制政府购买服务预算,2015年,市本级各预算单位申报购买服务涉及目录50多个项目,预计安排资金1.5亿元。


  三是抓好典型。以《指导目录》内容为基础,先后在文化、公共卫生、绿化保洁、就业培训等领域开展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工作,市财政在预算编制过程中,按照部门提出的资金需求,结合财力实际,将有关公共服务产品(项目)购买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如开展“文化订制”服务,按照群众需求购买文化服务提供给老百姓,2015年,市文广局向丽水歌舞团(民营)购买文化服务共150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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