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涡阳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提升公共服务能力
作者: 发布于:2019-04-27 09:03:28 来源:财政部
为改变政府提供公共服务供给方式,提高政府服务群众水平,涡阳县加大了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支持力度,增强社会组织平等参与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能力,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制度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明确部门职责,规范购买程序,我县结合实际,印发了《涡阳县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及附《涡阳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等有关文件,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对政府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内容、购买程序、组织保障等方面作出了系统要求,为推进我县购买服务工作奠定了制度基础。
二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为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稳步开展,适应政府购买服务发展需要,我县于2017年对《涡阳县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进行修订,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增加到279项,涉及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性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技术性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务和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事项六大类。
三是强化预算管理。要求各部门将政府购买服务经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中按照“应编尽编、编实编细”的原则,将所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强化预算执行,不断深化预算的硬约束机制,严格执行县人大批准的预算,严禁超预算、无预算支出。
四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严格落实公开招标制度,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办理采购手续,依法选择采购方式,不得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严格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中要明确公共服务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受益方在购买、提供和享受公共服务过程中的权利和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对于应该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项目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五是强化过程监督。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项目实施效能和资金使用绩效,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监管系统全过程监管作用,与财政一体化平台互联对接,对项目实施过程的重要环节进行监督,对前期手续不齐全、合同等相关要素信息不完备及超期推进的项目进行预警和督办。加强绩效评价工作,对政法采购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产出情况、管理情况和社会效益进行了评价,逐步加强评价结果应用工作。
据统计,2018年我县共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18个,使用资金9618.36万元。项目涵盖了社会保险经办代理服务、法律咨询服务、物业服务、交通秩序维持、送戏下乡、城市环卫市场化运营项目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很好地促进了政府职能转变,解决了“政事不分”问题,促进了政府运行效率的提高,促使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逐步实现了由“养人”向“管事”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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