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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乐陵法律援助呵护弱势群体

穷人请律师 政府来买单

作者:贾鹏 发布于:2015-08-21 09:22:36 来源:中国农业新闻网-农民日报

  “律师费高了拿不起,自己又不懂法律,要是没有法律援助

,这官司没个赢!”近日,在山东省乐陵市人民法院大门口,胡家街道办事处张心安村村民张全忠提起自家刚胜诉的官司,长舒了一口气。

 

 

 

 

 

  张全忠是个苦命人,自小残疾,日子紧巴,是村里的低保户。去年初,在城里打工的妻子遭遇车祸,被一辆水泥运输车撞成高位截瘫。肇事车主在支付了10万元医疗费后就不再露面。后来,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张全忠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索赔,最终赢得28万元伤残赔偿金,而请律师的费用是市里财政出的。

 

 

 

 

 

  “自己没花一分钱,还特别省心。写诉状、取证、出庭等,都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张长凯律师跑前跑后。”张全忠提起张律师依然满心感激。

 

 

 

 

 

  “弱势群体摊上官司无异雪上加霜,法律援助的初衷,就是让像张全忠这样打官司难的普通百姓打得起官司。”乐陵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范俊凯介绍说。

 

 

 

 

 

  去年初,乐陵市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凡是有乐陵市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全部纳入免费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受援可走“绿色通道”,无需审查经济状况;凡市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户可持政府相关救助证明文件,一律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同时,提高财政补贴额度,向6名专职法律援助律师、12名社会律师、45名法律工作者购买服务。援助张全忠的律师张长凯每年经手政府买单、免费援助的案子就有10多件。

 

 

 

 

 

  政府买单的法律援助不仅让穷人打得起官司,更让信“访”者信“法”。今年初,云红街道办事处四户村民上访称,省道315拓宽时,他们四户的沿街房被拆迁,当地政府承诺他们在原地退后盖房,但后面的一家企业却以影响采光为由,阻止他们盖房。律师介入后耐心给双方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各退一步,企业允许村民盖房,几户村民也分别根据各自面积给予企业一定补偿。

 

 

 

 

  去年以来,乐陵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390件,受援群众2000余人,帮助困难群众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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