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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未列入名录社会组织 将不能参与政府购买服务

作者:张晋 发布于:2015-08-19 09:46:52 来源:青岛日报/青报网

   18日,青岛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在市级社会组织中开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申报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市级社会组织中开展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申报工作。

 
  凡在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符合申报条件的市级社会组织,按照相关规定,在9月15日前提报《青岛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申请表》;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花名册、专职工作人员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本单位无违法记录的声明(单位法人签字、盖章)以及登记管理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至青岛市社会组织管理局(联系电话:82106028,地址: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三路228号民政大厦1307房间),申请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据悉,上周,市民政局出台《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名录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自8月15日起,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在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时,应从登记管理机关公布的名录中择优选取;未列入名录的社会组织,将不能参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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