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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潭出台新政 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

作者:王群欢 发布于:2015-08-17 09:01:30 来源:湘潭日报

   8月1日,湘潭出台了一项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新政——湘潭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个文件从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推出了很多扶持政策,对湘潭市的养老服务业,特别是对社会养老机构来说,无疑是一个福音。

 
  湘潭养老服务业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其发展面临哪些瓶颈问题?新政出台后,会带来怎样的改观?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湘潭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养老机构和一些老年朋友。
 
  发展中的湘潭养老事业
 
  “截至去年底,湘潭市60岁以上老年人有52.79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7.6%,这也是湖南14个市州中,老年人口比例最高的城市。”市民政局主管老龄工作的副局长戚红亮告诉我们,随着老龄社会的到来,社会对养老服务业的需求扩大。目前,传统的养老方式仍占据主导地位,90%以上的老人选择居家养老,湘潭市已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社区养老服务为依托,民办养老机构为突破,各类养老机构协调发展,多种养老方式相互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湘潭市提出了湘潭养老事业发展“9073”规划,即90%的老年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年人通过购买社区照顾服务养老,3%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其中,由政府出资为生活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自2013年10月推行以来,受到广大群众,特别是困难老人的广泛好评。政府出资购买,相关企业为老人提供居家服务,为城区年满60岁、生活不能自理的低收入老人和年满80周岁,其子女没在身边或家庭困难无力照料的老人提供了周到、便捷、高效、价廉的专业服务,解决了一部分空巢、高龄、残疾、失独、失能、困难老人的养老服务问题。
 
  除政府购买模式之外,湘潭市还推出了医疗和养老相结合的机构养老模式,这个模式得到较好发展。总投资6000多万元的湘潭市六医院养老康复中心,可容纳450张床位,集老年医疗康复、护理保健、生活照料、休闲娱乐、临终关怀为一体。“我的饮食起居,工作人员都照顾得很好,最重要的是,3分钟可以找到医生看病,住在这个养老康复中心,自己安心,儿女们也放心。”来自湘潭县的半失能老人袁爷爷说,自从来到六医院养老康复中心,他得到了很好的照料,身心健康。
 
  “除此之外,社区和居家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模式也正在兴起。”戚红亮介绍,2014年,湘潭市已在城市区建成了40余所社区老年人活动场所,其中设施较完善的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所,在农村地区建成了303个农村幸福院,为老年人提供日托服务,今年还将新建5所日间照料中心和80余所农村幸福院。除提供日托服务外,中心还根据老年人的需求,由专业人员上门,为老年人提供紧急援助、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护理、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服务。在岳塘区下摄司街道日间照料养老中心,湘钢的退休职工张老告诉我们:“这里环境很好,工作人员很细心,医疗人员也很贴心,我和老伴住在这里,就跟住在家里一样。”
 
  受养老传统习惯和引导资金匮乏等诸多因素影响,湘潭市社会化养老产业发展起步晚、速度慢。合法的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数量少、规模小、档次低,全市登记注册的民办养老机构仅有10家,且服务形式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
 
  艰难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
 
  养老市场前景广阔,但民政部门考察发现,社会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利用率并不高,一些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床位有的长时间处于空置状态。
 
  “城市老年人收入普遍不高,平均社保工资也就1900元的样子。”戚红亮介绍,为了吸引社会老人入住,一些养老机构保本经营,有的甚至亏损运营。目前,湘潭各个养老机构照料生活完全能自理老人的费用,每月为1200到2000元左右;而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的费用,则每月的费用在1800元到4000元之间……这意味着,养老机构要在短期内赚钱,是不太可能的。
 
  “工作人员很辛苦,要给老人端屎端尿,每个月3000元的工资,在湘潭也不算高。”目前运营岳塘区福利院的荆鹏老年养护院负责人陈琪介绍,现在办养老机构,并不赚钱。这个养老院共设床位40多个,如今入住16位老人(其中一人因脑出血最近住进医院),空置率达60%。和民办的养老机构相比,由于有政府资金的投入,又免去了每年的场地租赁费,荆鹏老年养护院的收入和支出还能基本持平。“养老院床位空置率高,亏损运营的多,这是湘潭市民办养老机构普遍面临的问题。”荆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负责人王晓芳说,“另外,管理人才和工作人员难求,也是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
 
  新政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
 
  湘潭市新出台推进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于8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湘潭市对养老服务业发展进行了系统化设计、制度化安排和长效化推进,必将进一步加快推进湘潭市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戚红亮认为,政府加大支持力度,不仅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对养老业的投入,而且有助于广大市民养老观念的转变,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意见》提出,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是对加快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和养老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意见》明确规定,要加大养老事业投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长效机制,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预算资金用于引导和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市、县两级福彩公益金要将50%以上的资金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加强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经费保障;建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补贴制度。对城市区新建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拥有30张床位以上的,按每张床位一次性给予4000元的建设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改扩建的减半。运营补贴按实际入住老人每床每月补贴100元;建立城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扶持制度。对城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居家养老服务站,按使用面积300平方米以下和以上分别给予8万元、10万元建设补贴,每年给予3万元、4万元的运营补贴;建立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将城区政府购买服务的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提高到200元;建立健全高龄生活补贴制度,全市所有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和80-89岁的高龄低保老人每人每月分别发放100元、50元,将百岁老人的长寿保健金从每人每月300元提高到500元;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业,建立财政补贴保费制度。
 
  “《意见》中关于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就业、为老志愿组织扶持政策的条款,对社会养老机构来说,也是相当利好的政策。到目前为止,养老服务业人才难求,我们想要招到合适的管理人才,在省内人才市场基本上招不到,只能寄希望于深圳、上海等沿海城市。”王晓芳认为,新出台的《意见》,对养老服务业发展将起到重要的助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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