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财政“三明确”做好政府购买服务信息统计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8-10-13 16:47:30 来源:财政部
一是明确统计口径。一方面,年初、年中、年终的信息统计报表中编制详细的填表说明,明确统计口径,让填表人一目了然。另一方面,通过专题会议、上门辅导、政策文件印发解读和电话微信QQ沟通等多种途径,向各有关单位和相关科室,明确购买主体、承接主体和购买内容的具体定义,统一口径,让政府购买服务深入人心。
二是明确报送流程。年初,各购买主体在申报年初预算时,填报预算编制系统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表》,与部门预算一同报送财政部门审核。财政归口科室审核预算表后,由财政综合科汇总上报。年中、年终的信息统计继续以年初预算为基础,由单位填报、主管部门汇总、归口科室审核、综合科汇总上报。
三是明确各自责任。各业务主管部门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责任主体,加强对本系统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指导,准确把握购买内容。承接主体按照与购买主体的约定履行提供服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报送数据是否完整合规,及时上报市局,并同审计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的监督,确保购买服务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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