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调整完善政府购买公交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8-12 13:53:39 来源:浙江省财政厅
近日,杭州市修订完善政府购买公交服务办法,实现三方面改进:
一是调整票价优惠补贴计量方法和标准。70周岁以上老年人等群体免费乘车补贴由原按“90人次/月的理论次数计算补贴”改为“按照IC卡实际刷卡人次计算补贴”,同时,票价优惠补贴的定额标准根据市公交集团2013年免费或优惠乘坐线路的平均客票票价 2.19 元重新计算确定,并明确以2-3年为周期实施动态调整。
二是增加低票价政策性亏损补贴。在公交企业成本规制的基础上,核定低票价政策性亏损补贴,使市公交集团合理的经营成本得到相应补偿。
三是建立约束和激励机制。建立考核约束机制,重点考核客运企业的营运计划、营运效率和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政府购买服务补贴适当挂钩。建立多元化经营收益分享机制,市公交集团拓展经营的净利润的50%用于抵扣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其余50%留在企业用于发展,更好地调动企业积极性,强化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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