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江西省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服务改革试点
政府花钱买服务如何实现多赢
作者:黄继妍 发布于:2015-08-10 14:44:03 来源:江西日报
去年,江西省启动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改革试点,将公益性岗位和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项目。2014年10月,开展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服务试点,经过几个月的艰难实践,探索出一条政府、企业和百姓三赢的改革新路。
政府“放权”,购岗走向市场化
“这项改革主要是通过购买服务,推动政府简政放权,防止‘大包大揽’,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省就业局副局长陶正元告诉记者。2002年,中央就出台了公益性岗位政策,明确由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工作岗位,优先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并从就业专项资金中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但是,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了种种难题和矛盾。公益性岗位虽然待遇不高,却牵动着千万个困难家庭的心。怎么办?改革!没有先例可循、没有样板借鉴,改革试点工作艰难起步。在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的指导下,鹰潭市围绕买什么、向谁买、怎么买、怎么买得值这条主线,上下求索、集思广益,终于找到了一条既买岗位又买管理与服务的新路子。
“‘放权’不是‘卸包袱’,而是转变政府职能,推动工作。”省就业局副调研员黄火仁坦言,以前,就业部门是自己制定政策、自己开发岗位、自己安排就业人员、自己发放补贴,既当教练员又当运动员。现在,就业部门只负责制定政策、开发岗位、发放补贴、加强监管,将公益性岗位招聘、管理工作“放权”给服务承接主体,让服务承接主体来当运动员,推动公益性岗位购买走向市场化。
花小钱办大事,实名制更公平
“我们承接了鹰潭市本级和4个县区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和服务工作,目前涉及到40多家企业1200多人,全部实行实名制动态化管理。”鹰潭市兴欣劳动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黄星告诉记者,为了承接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和服务工作,他们新招了4位工作人员,每周都要到各个企业进行实地巡查,看公益性岗位人员是否在岗、人员信息是否准确。每新招一名公益性岗位人员,都要及时将人员详细信息录入就业信息系统,对于一些公益性岗位的新招聘人员,还要组织岗前培训。
“购买服务要向服务承接主体支付每人每月33.5元(按上岗人员数)的服务费,看上去似乎多花了一笔钱,但实际上确保了对就业人员的管理,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杜绝了套取、骗取补贴的现象,是‘花小钱办大事’,让公益性岗位补贴真正用在有需要的人身上。”鹰潭市就业局副局长叶庆国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按现行每人每月780元岗位补贴标准和每人每月33.5元的承接服务费标准算,每发现或纠正一个违反政策的岗位,足以支付23个岗位的承接服务费。
几个月来,鹰潭市通过服务承接主体日常监管,已及时发现人岗分离等与政策不符的人员10人,避免错发资金9.36万元。在对2010年以来所有岗位人员进行补录时,通过实名制甄别出不合规对象114人,避免了错发大笔补贴资金。
强化“托底”功能,提升政策满意度
“在这里工作相当好,该给的钱一分不少,天气热了给我们发防暑降温的东西,过年过节来慰问,过生日还会发短信,大家都干得很开心。”说起自己的工作岗位,今年45岁的林素军充满感激。林素军是一名下岗职工,因为工作技能单一、年纪偏大,工作一直不好找。去年下半年参加公益性岗位招聘,成为鹰潭市月湖区街道办事处一名工作人员,现在每月能拿到1300元工资。
记者采访发现,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和服务试点展开后,不仅就业困难人员对公益性岗位的认知度和满意度大幅提升,用人单位也十分支持。
交警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认为,通过服务承接主体举办的一些专业技能培训,岗位人员素质得到了很大的增强,能够很快地适应协警岗位的工作。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则认为,试点以后,岗位人员的待遇比以前高了,工作积极性也有所提高,人员相对以前更加稳定,以前那种一个萝卜两个坑的现象不存在了,对业主反映的问题也可以及时解决。
贵溪市劳动就业局局长姜紫娟深有体会地说:“过去人员编制少,管理服务力不从心,现在采取购买服务方式,有专门的机构、专门的人员承担这项工作,弥补了我们工作的不足。”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北京海淀 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公开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