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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番禺:借鉴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经验

作者: 发布于:2018-04-22 10:06:52 来源:番禺日报

  近日,由区委政委、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大龙街道办事处、新水村等组成的考察团一行19人在区司法局局长带领下,赴深圳市福田区和南山区学习考察司法行政管理工作。


考察团一行先后到福田区、南山区开展学习考察,参观了福田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莲花街道景田社区、南山区的法律援助处及南头街道红花园社区,实地考察了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情况,认真听取了福田区、南山区司法局关于社区法律顾问、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工作的经验介绍,观看了宣传纪录片,并与当地司法局的相关领导及负责同志进行座谈交流,重点就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机制建设、人员管理、经费保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考察团认为,无论是“福田模式”还是“南山模式”,其成功的关键都是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使律师高度参与人民调解、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律师的专业优势发挥明显,这些都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在人财物和制度方面的大力保障。要深入学习借鉴深圳市的先进经验,同时结合番禺区实际,通过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投入,提高律师工作补贴等方式,充分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发挥辖区律师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番禺区公共法律服务专业化、多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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