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蜀山“三举措”做好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摸底工作
为切实把市级民生工程项目残疾人托养工程落到实处,加快推进蜀山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蜀山区通过电话沟通、上门调查、集中访谈等方式于2月5日完成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摸底调查工作,在调查摸排详细了解辖区内残疾人家庭情况的过程中,积极宣传民生工程惠民政策,提高辖区贫困残疾人家庭对民生工程的知晓率和满意度。
明确申报对象。在就业年龄段内(16周岁-59周岁),具有合肥市户籍,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病情基本稳定且无传染性疾病的精神残疾人及其他重度残疾人。其中: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法定义务人无能力的,且残疾等级为一级的残疾人可选择集中托养服务,其他符合申报托养条件残疾人可根据残疾类别及程度、生活自理能力和家庭状况,自愿选择日间照料或居家安养服务。已享受就业政策奖补扶持资金的残疾人不再重复享受托养政策补贴。
规范申报程序。凡符合条件且本人或监护人要求纳入托养的残疾人,由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提出申请并填写《合肥市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申请表》,申请时应提供户口薄、本人居民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相关证件。社区(村居)依据本实施方案规定的条件,组织对申请人进行评议。根据本人愿望、残疾类别和程度及其家庭情况提出意见,上报乡镇、街道残联。
积极做好申报。通过摸底全区共有居家安养978人,集中托养7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以申报残疾人托养服务。下一步,街道(乡镇)残联将对上报的相关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初审通过的申请人名单在申请人所在社区(村居)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蜀山区残联。蜀山区残联作为实施主体将对上报的相关材料审核后汇总上报市残联备案,并在本级残联网站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确定2018年度托养补贴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