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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拟推家庭医生服务模式 为老人上门服务

作者:项凤华 鹿伟 发布于:2015-07-29 19:06:16 来源: 现代快报

   江苏是全国最早进入老龄化的省份,也是全国老龄化程度最高的省份。目前,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超过1579万人,占户籍总人口数超过20%,其中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占全省老年人口的15.3%。今后老年人去哪儿养老?昨天,《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提交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该草案一旦通过,将成为综合性社会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

 
  首次明确拟建立“时间银行”制度
 
  在今年江苏省两会上,有政协委员写提案倡建江苏省养老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居民根据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开展志愿服务,预存养老服务时间,等自己老了再支取“被服务时间”。草案明确,鼓励邻里互助养老,鼓励老年人之间的互助活动。鼓励、支持发展相关志愿服务组织,建立志愿服务时间储蓄等激励机制。志愿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进入老龄后根据其志愿服务时间储蓄,优先、优惠享受养老服务。据悉,这也是江苏首次明确建立“时间银行”制度。
 
  对于参加养老服务的志愿人员,草案还规定,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录用、聘用有志愿服务经历者。草案还规定,建立健全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促进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对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并从事养老护理岗位工作的人员,按照相应等级给予一次性补贴。
 
  让家庭医生上门为老人服务
 
  居家养老是当前主要的养老方式,社区养老服务是居家养老的重要辅助。江苏拟推家庭医生服务模式,鼓励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行动不便的独居、重度残疾等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跟踪建立电子健康档案,通过智能终端、物联网和大数据平台,逐步实现信息共享。
 
  新建小区要建养老用房
 
  草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制定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
 
  鼓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将其闲置的培训中心、招待所等场所改造用于养老服务。为了预留养老空间,草案还规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应当纳入城乡社区配套用房建设范围。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二十平方米至三十平方米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已经建成的住宅区由所在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每百户十五平方米至二十平方米的标准调剂解决。
 
  公办养老机构优先保障特殊困难老人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草案明确了公办养老机构托底保障的作用。今后,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将以护理型养老机构为主。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应当优先保障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失能、失智、高龄、独居、重度残疾的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申请入住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的,应当优先安排。在没有政府投资举办的养老机构的地区,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保障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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