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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镇海出台办法为养老服务“买单”

作者: 发布于:2015-07-29 13:03:12 来源:宁波财税网
  日前,镇海区出台《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政府出资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标准、方式以及内容,形成一套完整的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政策体系。
  《办法》规定,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含困难老人、独居或纯老家庭老人以及残疾老人三类群体,补贴标准基本按照上年度宁波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20%-25%确定。政府向符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机构等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为有需求的老人每月提供不少于20—30小时不等,以家政服务、生活照料为主要内容的服务。
  《办法》还将镇、街道等基层政府作为购买主体,并实行民政部门监督考评与服务指导,财政部门进行资金发放与监管,卫生部门开展资格评估与认定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使得居家养老服务不但能满足老人多样化、个性化的养老需求,还能进一步规范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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