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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 率先试点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7-28 13:49:41 来源:乐山新闻网

   乐山试点“政府购买学前教育” 今秋506名适龄儿童将享受服务


  新闻背景——
 
  2015年,乐山市中区积极探索实施民办公助的学前教育发展新机制,引导和支持城区民办幼儿园提供公益性普惠性服务,率先试点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工作,让同在一片蓝天下的幼儿共享幸福阳光。
 
  今(27)日,记者从乐山市中区教育局获悉,截止目前,乐山中心城区共506名适龄儿童报名注册,享受服务,交纳和公办幼儿园幼儿相同的保教费用。
 
  据悉,此次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招生对象为:具有乐山中心城区城镇居民户籍,年满3周岁(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8月31日出生),以及未被乐山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适龄幼儿。经过竞标、专家评审,乐山中心城区18所民办幼儿园承接了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凡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只能选择其中一所幼儿园报名。
 
  记者了解到,此次所招收的享受政府购买学位的幼儿集中编班,每班班额不得超过30人。幼儿入园后,享受政府购买学位补贴期限为3年,即从小班入园至大班毕业,若因家长个人原因,中途转学的,不再享受学位补贴。18所承接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按乐山中心城区同类同期公办幼儿园的标准执行。伙食费(含点心费)收费遵循“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严禁承接幼儿园擅自提高收费标准。
 
  乐山市中区茂芽幼儿园园长毛玉英表示,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大大解决了幼儿园“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这不仅减轻了群众的负担,还有利于民办幼儿园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有利于促进幼儿园的管理朝着更科学更规范的方向发展,预示着民办幼儿园发展的春天即将来临。
 
  据了解,此次报名的506名适龄儿童,将享受交纳和公办幼儿园幼儿相同的保教费用,政府以2500元/生·年的标准补助给城区民办幼儿园,补助资金共计125.5万元。未来三年,按照“逐步解决、分批实施”的原则,乐山市中区预计还将投入近1500万元,用于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力争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入园贵”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凡在秋季开学前,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又未被乐山城区公办幼儿园录取的,都可以前往这18所民办幼儿园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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