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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破解“养老难”:新建小区要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作者: 发布于:2017-10-30 15:53:09 来源:西安新闻网

  10月26日,西安市政府下发了《破解“养老难”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养老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方案》,将按照“政府保基本、社会增加供给、市场满足需求”的定位,计划到2021年,基本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融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全市养老服务设施覆盖100%城市社区和80%以上农村社区,将着力从七个方面破解“养老难”问题。


  新建居住(小)区要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根据方案各区县政府要重点为辖区城镇“三无”、农村“五保”、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失智及70岁以上计生特扶老人提供养护服务;在旅游、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专项规划中,要考虑养老服务需求。启动西安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力争在2018年上半年完成。凡新建城区和新建居住(小)区,要按每百户15至20平方米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未达到标准的,要通过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备完善养老服务设施。


  鼓励社会餐饮企业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


  按照“服务内容多样化、运作方式市场化”的思路,培育更多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服务。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建立以企业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社区为纽带、信息化为手段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从2018年起,由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每年增加20%;到2021年底,力争全市社会力量运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达到70%以上,对老年餐桌实行区域资源整合,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鼓励社会餐饮企业通过配餐、送餐等形式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


  全面放开养老市场,鼓励相关行业拓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休闲旅游、健康服务、精神慰藉、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等相关服务项目。支持企业开发康复辅具、食品药品、服装服饰等老年产品,引导商业机构设立老年用品专区。


  社会资本新建养老机构 每张床位给1万元补贴


  要求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安排财政性资金专项用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对社会资本投资举办的新建类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1万元一次性建设补贴;对改扩建类(包括改建、租赁或购买)养老机构每张床位给予5000元一次性建设补贴。营利性养老机构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享受同等补贴政策。


  对民营(含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按类别分档次给予运营补助,对自理、半自理、失能老人分类补助,适当向失能老年人倾斜;对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对象、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260元;农村“五保”对象中的失能老人护理补贴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00元提高为每人每月390元。


  对开展医养结合的示范性机构实行以奖代补,养老机构和卫生医疗机构,每年选择10个,每个补助50万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选择10个,每个补助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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