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政府向社会购买82项公共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7-09 17:01:17 来源:绍兴晚报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财政局发布了《绍兴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目录》,该目录涵盖了教育、文化体育、社会保障与就业、医疗卫生、环境保护、城乡社区、农林水、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等各方面的服务,总数达到82项,比省政府指导目录还多出17项。
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即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支付费用,目的是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今年3月,绍兴市已出台《关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是机关、群团组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包括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企业、其他机构等。
《意见》要求,教育、就业、农业、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医疗卫生、住房保障、计划生育、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公益性岗位等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要逐步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均可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承担。
政府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严禁转包行为。
《意见》特别指出,鼓励提供特定公共服务的事业单位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与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公开、公平参与政府购买服务的竞争。
市财政局有关人士介绍,此前绍兴市已在部分领域试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但以文件形式系统、规范地作出要求还是第一次。根据2015年度目录,原来由政府包办的许多服务项目都将拿出来交由社会机构完成。以住房保障方面为例,保障性住房规划、信息采集与发布、后期管理等服务都将由政府掏钱请社会组织来完成。再如农业病虫害防治,将来可能有更多的社会组织来参与竞争,承接该项服务。
该人士认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后,对于政府来说,可以“省钱省力”,腾出精力来做政府该做的事,对于市场来说,可以培育更多更高效的社会组织。当然,部分政府部门下属的公司、事业单位会受到较大冲击,《意见》的出台,意味着它们的垄断地位被打破,越来越多的社会组织将会加入进来,参与竞争。
因此,该政策也将与事业单位改革相配套,同步推进。《意见》明确,积极推进政事分开、政社分开,原事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后,编制内人员应予以分流,编外用工人员应予以清退,新增事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不再增加人员编制或编外用工人数;加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接下来,绍兴市将建立集政策咨询、申报审批、日常监管、信息服务于一体的政府购买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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