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秀洲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
近日,秀洲区公布了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社会组织目录,以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推进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
此次公布的社会组织目录,是秀洲区对第一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进行的重新认定,剔除了不符合资质条件的社会组织2家。共有47家区级社会组织入围,其中社会团体21家,民办非企业单位26家。同时,对新申报的第二批秀洲区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开展了认定工作。经社会组织自荐、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共有8家社会组织申报要求编入资质目录。
2015年,秀洲区启动了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名录编制工作。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信息公开制度、民主监管制度和完善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以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可以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并且在最近两个年度年检合格。
参加秀洲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获得3A以上(含3A);或经审核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或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或近两年具有承接政府转移职能或购买服务的经历且信誉良好的;或在国内或本地区具有较大影响力,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公信度和声誉,曾获得国家、部、省、市、区等荣誉的社会组织可简化申请程序,依申请直接编入目录。
“目录的编制出台,既有利于规范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行政效能,又能激发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服务治理,实现自我发展。”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过程中,社会组织是承接政府放权和实施社会服务职能的主要载体,是输送政府职能转移的“毛细血管”。“各级各部门在选择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社会组织时,应优先从民政部门公布的具备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中选取。”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列入名录的社会组织,不能参与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
区民政局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每年编制一次。一经编入,有效期为5年,满5年后,社会组织需重新向区民政局提出申请。此外,区民政局每年将对目录中的社会组织进行复核,若发现社会组织存在申请时提供虚假信息、未按规定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基本合格)、受到行政处罚等违法违规情形的,将从目录中予以删除。被登记管理机关从目录中删除的社会组织,应当进行为期一年的整改,整改期满并落实到位后,方可重新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