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龙港区东街道“三加强”管理政府购买就业岗位
作者: 发布于:2017-03-21 17:26:31 来源:辽宁省人社厅网站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辖区七个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葫芦岛市龙港区东街道结合上级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府购买就业岗位管理的通知》(葫推统就发〔2017〕01号)文件,规范管理政府购买就业岗位。
一、结合文件精神,制定自检自查机制。现在东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共有劳动保障专干6人,劳动保障协理员17人,民政协理员8人,公益性岗位保洁员146人。要求各个社区认真核对劳动保障协理员及保洁员是否与公益性岗位公示栏里所公示的人员照片相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三定”及身份进行重新核对,是否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是否有干私活、是否有上班期间脱岗、代岗、漏岗现象,是否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进行自检自查。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由街道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档案情况,各社区负责岗位设置、日常工作考核,街道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抽查,督促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三、按照新文件要求,强化管理,建立日考勤台账。对七个社区的劳动保障专干及公益性岗位人员执行新文件的要求,对请事假及旷工人员,一次扣50元,并要求街道和社区都建立好日常考勤台账,对事假、病假、旷工、迟到、早退做好详细记录。要求考勤由专门人员负责。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下一篇:西宁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