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编办“四个明确”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审核工作
作者: 发布于:2017-03-08 16:48:22 来源: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编办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整合利用社会资源,激发经济社会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和效率,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编办积极落实各级相关要求,坚持四个明确,做好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工作。
一是明确定位。要求各部门单位认真学习各级相关文件,充分认识政府购买服务对于厘清政府和市场以及社会关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作用,准确理解政府购买服务对科学配置公共服务资源、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的重要意义,正确把握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程序和要求。
二是明确要求。坚持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审核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与社会公共服务需求相适应、与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相衔接,坚持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坚持以事定费、费随事转,统一管理、动态调整,创新公共服务提供的机制和方式。
三是明确标准。对购买主体资格、职责范围、购买服务岗位种类和数量等内容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比照区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中“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对购买服务事项逐一审核、严格把控。
四是明确程序。规定购买主体于每年8月底前向区编办报送《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申报表》,详细说明购买主体、购买服务事项、购买依据、实现方式等内容。对政府购买服务主体资格,承担的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履职所需服务事项以及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种类、数量等进行严格审核,审核意见书面反馈购买主体,并抄送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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