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将建标准化体系
2013年-2015年中山共支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7008万元,委托事项130项;将在青少年、老年人、困难家庭等社工服务领域开展标准体系建设,逐步推动建立社会服务领域标准体系。今年市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期间,民革中山市委会、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及政协委员黄振球、陈冠荣、张翠梅等联名提出了《关于完善我市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建议》,该提案指出中山政府购买服务目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困难,提出要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采购机制、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评估监督等办法。日前,主办单位市民政局正式答复了提案人。
逐步建立各领域社会服务标准体系
据悉,市民政局将研究制定《中山市社会服务机构基本规范》,从组织架构、内部治理、行为规范、信用建设、财务制度等方面构建社会服务机构法人治理守则,促进社会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依托中山市社会组织信息网完善社会服务机构相关信息。
此外,将逐步建立各领域社会服务标准体系。市民政局将对照中山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结合工作实际,在青少年、老年人、困难家庭等社工服务领域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并逐步推动建立社会服务领域标准体系。针对现时政府购买服务提供方管理费用占比过高,服务人员薪酬占比偏少,影响服务质量的问题,结合社会发展水平,市民政局将修订完善现行的社工服务有关规范指引,使社会服务各项支出比例更加合理规范,保障服务质量,并将指引应用到政府购买服务招标和绩效评价中。
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购买
市民政局介绍,社会服务类联审小组将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项目评估机制,安排专项资金作为评估经费,在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考核评估组,运用定期走访、实地评估、突击探访等多元方式,每年抽取当年10%的项目实施评估。评估结果作为合同履行情况重要参考和依据,要求购买服务双方视情况按合同作出相应处理。项目评估结果应记录备案,作为以后项目招标评分的重要参考。
此外,将继续完善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机制,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工作实际修订完善各类社会组织评估评分细则,继续推行第三方评估。争取将等级评估结果作为社会组织参与项目的条件或加分项,实行3A及以上等级的社会组织优先机制,促进社会组织优胜劣汰、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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