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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县试点政府购买农机社会化服务

作者: 发布于:2015-04-10 08:55:35 来源:南昌日报

  为实现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整建制服务转变,进一步提升现代农业机械化水平,近日,《南昌县2015年农机社会化服务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方案》出台,由县农机局作为购买主体,与农机合作社、协会、公司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主体签定购买服务合同,每当这些承接主体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都将获得政府补贴。

  据了解,南昌县拟购买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插面积3万亩、湿谷烘干7万吨,作物品种为水稻。承接主体必须拥有插秧机或烘干设备2台(套)以上;年社会化机插秧服务面积200亩以上、烘干作业量500吨以上。原则上于2015年5月30日前完成早稻机插社会化服务补助申请;8月15日前完成晚稻机插秧补助申请;9月20日前完成早稻谷物烘干社会化服务补助申请;11月30日前完成晚稻谷物烘干社会化服务补助申请。在每季水稻服务合同完成后,南昌县将根据补助资金规模及购买服务实际完成作业量,按机插每季每亩最多20元、湿谷每吨最多2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此外,承接主体按服务合同实际完成的作业量不包括对县外提供服务的作业量,也不包括承接主体为自己提供的服务,以及承接主体之间互相提供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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