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新制度
鼓励老百姓做政府的“生意”
2014年12月30日,台州市府办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意见”主旨是实行政府向社会专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的新制度,是一次有大变动的改革。据悉,此项新政将于今年4月份正式走向正轨。
什么是政府购买社会服务?
“意见”中指出,政府购买服务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的一项经济活动。
简单地讲,政府购买服务就是,今后,一些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所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将有望根据市场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来做。
政府购买服务的核心是向社会“开门放权”,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与社会组织共同治理社会的能力。
政府购买服务与我们常说的政府采购有什么区别?
记者从台州财政部门了解到,平常的政府采购和这次的购买服务新政有很大的区别。
我们常说的一般性政府采购是政府采购给自己用的,如各单位购买办公用品、设备等,是单位用,虽然也会有采购服务这块内容,但是毕竟不占主要部分。
而政府购买服务这一新政的直接受益人不是政府自己,而是社会公众。所以政府购买服务准确地说叫“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而且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内容也偏向公益化,“意见”中提到,台州政府购买的服务范围主要为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农业、文化等方面。
服务购买引入“竞争性磋商”机制
市财政局综合处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适应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需要,财政部门制定了《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引入竞争性磋商这一新的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和普通的竞争性采购有些不同。竞争性磋商采用了类似公开招标的“综合评分法”,政府将对竞争者的各方面进行考量,区别于竞争性谈判的“最低价成交”。
之所以这样设计,就是为了在需求完整、明确的基础上实现合理报价和公平交易,并避免竞争性谈判最低价成交可能导致的恶性竞争。
新政实为深度改革的“前奏”
为什么推出这项新政?有什么意义?其实在2013年,广东就已经开始实施这一新政,按当时各大新闻媒体的说法,此项新政就是为了倒逼事业单位改革。
长期以来,政府部门一直采用“养人办事”的方法提供公共服务,主要借助增设机构、扩大人员编制、追加经费的传统模式来实施。
政府既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又是生产者,这种状况,既造成了机构臃肿、财政开支偏大的弊端,又限制了政府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公共服务政策的决策和监督。
因此,推进政府实现由“养人办事”到“高效办事”的职能转变,是各级政府在改革中面临的一个新的课题,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就是这个课题的其中一个解答。
“当事业单位退出市场时,政府需要专业的社会组织来管理好这个社会,换句话说,这可能也是事业单位精简化改革的前奏。”市财政局综合处相关负责人提到。
另外,将政府原本提供的公益服务市场化,也有利于提高服务的质量。竞争者既然有竞争当然就有压力,有压力了,就会想办法提高自己的服务质量。
购买服务新政已试运行两年
据相关资料显示,其实2013年台州就开始试行政府购买服务这一政策。但是当时只是“试运行”,所以购买服务预算仍算在采购预算这一块里面。
2013年试运行阶段,市政府购买的服务主要在于“文化下乡”等。数据显示,2013年,政府向台州泳州越剧团和台州乱弹剧团购买“文化下乡”服务,三区内共举办172场文化表演,而2014年的数据虽然没有上报完整,但是比2013年多那是肯定的。
综合处负责人介绍说,2015年台州市在编报部门预算时,已将政府购买服务这一预算作为内容之一,直接要求市级部门试编,从各单位上报的情况来看,购买服务的数量和金额要远比前两年多。
另外,记者了解到,这次新政虽然还未完全走上正轨,但是一些改革的困难已经露出水面。
“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并未具体确定,也还没有形成专业的鉴定机构,举个例子,比如一些政府有能力提供的服务是不是要向市场买?政府具体可以买哪些服务?现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界限,另外现在新政的组织机构仍在完善中。”